纪委全会感言
召开县纪委全会向上级纪委应该是请示还是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笔者认为,中央纪委四次会议在中央四次全会结束的第二天召开,非常及时,会议十分紧凑,主题非常鲜明,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行动的指南,具有深远意义。
首先,明确了贯彻中央四次全会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这一主题。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一致拥护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会议还明确提出这次会议的主题(主要任务之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央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之一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全面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会议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
这充分说明,中央纪委四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四次全会提出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
其次,明确了这次会议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明确提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分析研究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分析研究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也就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要围绕这些工作任务去抓落实并要抓出成效,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再次,明确提出各级纪委的六项工作职责。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要求,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十七届四中全会重大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是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二是按照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三是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四是按照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是按照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要求,协助党委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六是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要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协助党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保证和促进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四,明确提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要求。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抓紧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五,明确提出了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
中央纪委四次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
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讲规矩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 纪律和规矩,不是新近才提出来的。
为什么中央近些年来,又特别地强调,反复强调
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是好的。
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大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还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大忧患。
个别领导干部视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发展到与党离心离德而违法违纪等;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
有些领导干部不懂规矩,习惯于搞特殊、耍霸道;该作为的不“到位”,不该作为的却“越位”,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一些党员干部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做法和习惯,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等等。
这些在我们党内干部队伍中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已经影响甚至在局部损害了我们党的形象。
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党员干部肩上的责任重、群众的期待高、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多。
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这样才能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 习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
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守纪律讲规矩的内涵,具有纲领性的意义。
党的纪律是一个政党生存、发展的保障,纪律涣散则党性涣散,纪律涣散则组织涣散,纪律涣散则严重危害党的战斗力。
事实证明,过去我们抓纪律和规矩建设,不是严了,而是软了;不是过了,而是不足。
习总书记强调要严明纪律、强化规矩,切中了时弊,抓住了根本。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要在纪律上更加“严”字当头 党的纪律之所以不守,党的规矩之所以不张,总根子就在于一些党组织管党不严、治党不力。
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
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这一重要论述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揭示了从严治党与严明党的纪律的必然联系,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充分发挥这种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就要在纪律上更加“严”字当头。
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守纪律讲规矩,“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讲政治、讲操守,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在党爱党、忧党、为党,才能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培养令出如山、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
其次,必须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方法,提高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形成严明纪律的监督“闭环”,确保有责必问、执纪必严。
对于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理直气壮抓执行,敢唱“黑脸”、不怕“红脸”,做到无条件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
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纪律审查纪委全会开不了 可以用党委全会代替吗
一以贯之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
街道如何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纪检工作总结
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胡锦涛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要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要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
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第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又要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胡锦涛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
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胡锦涛指出,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
三是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强化责任意识,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是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
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五是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
六是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在当前形势下,坚持艰苦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
胡锦涛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重任,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
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有坚强党性和良好作风,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到忠于职守。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