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培训的一句话感言
警察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警察培训心得体会3篇 警察培训学习即将结束,更艰巨的任务还在后头,只有不断地学习和不断的努力,与时俱进,才能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下面是警察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警察培训心得体会 伴随着初夏的阵阵蝉鸣,时光的车轮匆忙碾过,三个月的新警培训就这样短暂、紧张锻炼中结束了。
今天的我们,面对即将接任的工作岗位,有的体现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冲天豪情,有的蕴藏的是一展身手、建功立业的鸿鹄之志,而更多的是对一份对新训队生活的不舍与留恋。
俯身回顾这三个月的培训,有多少艰辛,又有多少感动与欣慰。
自从考上特警这个岗位,我从一名退役军人逐步成长为一名勤奋、敬业的见习民警,在这三个月中,我不断的努力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尽快的让自己适应特警队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工作环境。
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我完全融入了重庆特警这个大家庭中。
人民警察之歌中有这样一句话崇高的理想,培育出高尚的情操。
严格的纪律,锻炼着坚强的队伍。
在这短短的两个多月学习培训中,我学会了如何从事公安工作的许多技能与法律知识,对公安业务理论有了初探和认识,让我无论从思想上、身体上、业务能力上,还是在实战技能上都有了质的飞跃,为以后从事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现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总结这两个多月的培训生活。
一是思想认识上,通过不断的学习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
始终
警察宣誓誓词
《中国公安廉政宣言文:在上,警察的一言,决不玷污金色的盾宪法在上,警察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
人民在上,警察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我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宣誓:为了国家的昌盛,为了人民的安宁;中国警察,与各种犯罪活动进行永无休止的斗争,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
为了神圣的使命,为了牺牲的战友;中国警察,宁愿清贫,永不贪赃。
以我廉洁,守护正义。
从警一日,清廉终生。
培训感想怎么写
发给你一篇近似文章,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启发。
近年来,随着部队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编制调整深化,大量的军人退出现役。
而转业军人因为知识结构和对军人这个职业的眷念等原因,有较大部分在回到地方以后都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
作为一名曾经是军人的我,同样在回到地方以后也选择了警察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在选择警察这个职业之初,想法非常简单,认为自己脱下军装穿上警服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
但结果却大大出乎意料。
当我被分到城西派出所时,参加第一次工作会议时的感觉就像自己是刚入伍时的新兵。
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好像进入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顿时明白了隔行如隔山的道理。
从那一刻起我就收起了自己那份轻浮与无知,在从警的这段时间里我就像一个新兵一样在摸索中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
逐渐地有了一些个人心得与体会: 首先,要端正态度,摆正位置。
作为转业军人通常都是在部队多年,都曾担任过一些领导职务,有一定的管理教育经验。
也因此滋生了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面对着新单位的领导或同事、特别是比自己年纪轻的同事不放在眼里,认为自己在部队的工作时间比较长,经验丰富,从而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
乔叟说:“自知的人是最聪明的”。
可能你在军队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或者在自己的专业上是出类拔萃的,但在新的岗位一切都是新的,你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环境、一个全新的领域。
如果不能端正态度,清醒地摆正自己的位置,那就无法放下架子,以虚心的态度来学习新的知识,更无从谈起胜任新的岗位。
所以虚心的态度是迈好角色转变的必要前提。
其次,要虚心学习,努力工作。
由于长时间在部队工作,所学知识与现在岗位需要差距较大,再加上与社会接触较少,无论管理还是专业知识都有着很大的差异。
所以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要从基础学起,学习民警的一般职责,了解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要从书本中学习,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办案程序和方法;要从身边人学习,加强实践,提高处理各类事件的方法和应变能力。
在工作中尽量少说多看、多干。
在遇到不明确的地方要多问、多动脑。
要做到不耻下问,能者为早师。
只有这样才能尽快地熟悉和掌握业务知识。
因此虚心学习、努力工作是转业军人胜任新岗位的坚实基础。
第三,要密切关系,加强团结。
在进入新的单位如何加强团结、搞好同志之间的关系是每一个转业军人都要面对的问题。
与人相处首先要认识自己,不能因为曾经的职务关系而轻视同事;更不能因为年龄的大小而倚老卖老。
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在新环境中,只有相处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开展。
所以说,密切同事之间的关系是胜任新岗位的有力保障。
第四,要加强修养,注重形象。
由于受部队教育多年,大部分转业军人都能注重自身的修养和形象,但是也有少数干部认为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终于可以放一下了,于是在言谈举止上不是很注意,有损军人的形象。
其实,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我们更应该要严格要求自己,因为他是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代表着执法机关在老百姓心中的面貌和形象。
作为转业军人我们更应该要把部队好的传统继承和发扬。
把好的作风带到新的工作岗位上。
因此加强修养、注重形象是我们胜任新的工作岗位直接保证。
英国历史学家弗劳德说:“一棵树如果要结出果实,必须先在土壤里扎下根,同样一个人要学会认识自己,依靠自己,尊重自己,不接受他人的施舍,不等待命运的馈赠,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能做出成就。
”相信作为曾经是一名合格军人的我们也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
在城西派出所新的岗位成就新的事业。
企业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第一篇: “民之所思,我之所忧,民之所忧,我之所行”。
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能把自己的毕生精力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警察事业中来,我觉得无比荣耀。
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为民入警我们就要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无限的事业当中去,心中时刻想着人民的疾苦。
为民从警,要树立崇高理想和坚定的信念。
“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士之才,亦有坚忍不拔之志。
”在前进的道路上到处是坎坷,布满荆棘,我们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有具有战胜一切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意志。
要沉得住气,静得下心,要坚持下去。
为了人民能安居乐业,国家能繁荣昌盛,我们更要有“d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
为民从警,要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
人民是历史的主宰者,人民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没有人民,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的繁荣昌盛;因此,我们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我们的社会才更加和谐美好。
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与支持,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我们的国家。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民的安居乐业需要我们,民族的振兴需要我们,国家的强大需要我们。
做为当代人民警察,我们要敢于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重担期望。
为民做警,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我们要把人民赋予的职责看得比泰山还重,无私无畏,亲历亲为,要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向群众广泛了解情况,养成艰苦奋斗的作风,勤政为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为民做警,要有刚正不阿、无私奉献的精神。
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自之心。
”;在情感面前,情为民所系;在利益面前,做到利为民所谋;在权利面前,权为民所用,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强化公仆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
“乐民所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所忧者,民亦忧其忧。
”为民从警没有豪言壮语,只有俯首勤为,不管何地,不论何时, 不论何岗位,一心为公,永不停歇,始终甘为人民的孺子牛。
为民用警,要坚守岗位,勤政为民。
无论身居领导岗位,还是普通职位, 始终克己奉公、心系群众,把自己当成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排忧解难。
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融入群众中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实现警民一家亲。
为民用警,要勇于探索,推陈出新。
没有创新力的民族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民族,没有创新力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国家,同样,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工作中我们不能一层不变,不能,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
在工作中多思考改进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少走些弯路;多一些理性的举动;让人民群众少一点抱怨;多做有益于人民的事,让群众脸上多些灿烂的笑容。
第二篇: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公安民警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群众工作推动发展,以发展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党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全国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
通过近一个月来的讨论学习,本人谈点体会认识。
一、正确理解人民警察与人民的关系 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警民关系就如同是种子与土地、鱼与水的关系,只有植根沃土,才能开花结果;只有融入水里,才能充满活力。
无论形势怎么发展、条件怎么变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为何从警”就是要解决为何当民警的问题,始终强调人民警察的人民属性,切实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公仆意识;“如何做警”就是要解决如何正确履职尽责的问题,以民意为导向,认真践行,大力实施民生警务;“为谁用警”就是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一切为了群众,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是党委紧密结合的性质特点和职责任务,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从思想上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
开展好大讨论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清的根基所在、职责使命和力量源泉,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站稳群众立场,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使广大民警的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学习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讨论活动的一些体会认识 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搞清为何从警问题,必须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首要的基本问题来解决,做到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维护执法为民的表率。
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安事业的坚定职业信念和对警察职业的执着,要做到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负党和人民的厚望,要以快捷、公正、高效的和执行活动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一贯工作原则和方法。
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人民警察为人民,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增强便民为民的服务群众观念,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要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做实“三民警务”,做人民群众的服务者。
解决好如何做警问题,是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迫切要求。
一要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使广大民警的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
二要牢固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的理念,以落实14项便民利民措施和省厅“十二项措施”为契机,切实解决民需,发动民众,维护民安,做实“民需警务”、“民动警务”和“民安警务”,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努力使各项公安工作更加顺应群众要求、符合群众意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努力为公安工作赢得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三要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法律业务知识,要培养每个民警树立“百姓无小事”的为民观念,加强,彻底根除衙门作风。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解决好为谁用警问题,是检验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否具有人民属性的关键所在,也是人民警察是否能当好捍卫者、平安中国建设者、公平正义维护者、群众权益保障者的重要意义所在。
人民群众受困时,首先想到的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临危时,前往救助的还是人民警察。
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要为人民行使执法权力。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三项纪律”中第一条也对人民警察进行明确纪律规定,“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
当前,面对人情、关系的干扰,金钱、物欲的诱惑,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在各项执法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带着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卫国家社会政治稳定的职责理念去工作,当好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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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一名被新招录的警察,在欢迎大会上让您代表新招录警表态发言,您会怎么说
答:各位领导,各们同志: 首先我很荣兴能够代表我们这批新警讲话,能到XX公安局这样的先进单位来工作,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和自豪。
同时,也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
我们刚刚到这个集体,对于工作的业务还不是很熟悉和经验上很欠缺,这需要在座的各位前辈,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多多的给予我们帮助和指导,同时我们也要虚心向在座的各位前辈学习请教。
我们自身也会加强工作业务方面的学习尽快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与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能力,把组织上交给我们的工作完成好。
初到一个新的环境,我们会尽快的熟悉自己工作职责和任务,从头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刻苦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尽快的融入进这个大集体当中,团结同事。
以便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做到:为人光明磊落、为公清正廉洁、为民秉公执法、事事想着群众,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时时刻刻牢记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意识,一定会做到让组织信任,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心得体会
由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即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显现了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重要纪律规章,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公安机关纪律方面的空白,与《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例》等相配套实施,即体现了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的要求,又为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法制化建设提供了保障 《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调高了公安纪律惩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利用推进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实解决公安民警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对于建设一直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或 街道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已一年时间。
对于社区治安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谈一点个人肤浅的认识。
作为一名街道社区工作者,一定要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只有把居民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抓在手上。
尽自己的最大努力积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
作为一名综治专干在基层工作中,我还有很多先进的东西需要学习、需要更多的掌握社区内百姓的实际情况,从而全面的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没有社区的稳定,也就没社会的稳定。
城市社区要正常稳定地发展,首要的标准是安全,治安搞不好,群众就没有安全感,因而其他任何建设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必须以治安为突破口,加上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搞好公益福利,才能将城市社区搞好。
首先,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管理。
第一,在社区中建立户籍民警执勤室,使民警紧贴群众,不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而且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群众有困难可以及时找警察,从而保障社区内外良好的治安秩序。
第二,建立社区保安巡逻队(可由下岗失业人员组成)加强社区内部巡逻。
确保社区内的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在力度、时间和空间上有绝对的优势。
总之,公安民警和保安在城市社区内不断流动和频繁出现,不但会方便社区居民,而且还给犯罪分子极大的威慑力,减少犯罪得手的机会,从而有效地减少犯罪,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其次,搞好人防和物防结合 。
第一,加强人防,强化动态防范。
加强治安组织网络化建设,在社区关键部位配备人防力量进行控制,在社区设立户籍民警执勤室,组建保安巡逻队。
另外还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群众联防组织,选出楼栋值班人员等,这样的人防力量覆盖了整个社区,犯罪分子自然难以下手。
第二,落实物防,加强防范硬件建设。
我们可以要求社区居民大家出钱筹集资金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另外有辖区单位资助建立治安管理办和民警保安执勤室,安装单元电控门闸和围墙护栏等。
实施封闭管理,形成立体的防范格局,预防犯罪。
宣传教育与重点帮教矫正结合 。
开展城市社区的宣传教育,是城市社区管理的基础,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育来提高居民素质,消除产生犯罪的主观条件,提高预防犯罪的意识和积极性。
首先是思想、道德教育,真实案例,使居民了解目前治安状况及预防犯罪与本身利益的关系,树立共同创建美好家园的先进思想,净化社会环境,预防犯罪。
其次是文化知识教育,通过对城市社区居民进行基础文化知识、法制知识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使社区居民自觉守法并懂得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击和预防犯罪。
社会治安问题防治是一个系统,因此我们在进行街道治安综合治理的时候,要注重系统效应,从各个方面入手,从小事做起,搞好城市社区正体现了这一点,这样才能将整个街道的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从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区繁荣稳定,街道长治久安,社会和谐健康地发展下去
只有这些了
科目一学习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道路交通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