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动车解除抵押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4、属于抵押权人为单位且已注销的,还需提交该单位的注销证明原件(可以为工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6、机动车抵押登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第一步:进入珠海交警网上车管所,点击业务预约-车管所窗口业务预约;
第二步:仔细阅读服务协议,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填写相关信息车抵押怎么办理,预约时间等。
第三步:预约成功。
窗口办理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或解除抵押;
2、受理窗口审查,资料合格的予以受理;
3、窗口签注发放证件。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常见问答
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抵押提交哪些材料?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车抵押怎么办理,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