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网履职感言摘登

05-19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急求 天津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标志着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实践证明,村民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形式,充分显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

贯彻实施好《村委会组织法》,对于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村委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这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

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监督、支持同级人民政府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

  多年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创造性地开展立法、监督等项工作,为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逐步实现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科学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保证《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我们认为,应当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搞好法规和制度建设,为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村委会组织法》确定的基本原则适应于全国各地农村,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实施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有利于《村委会组织法》更好地贯彻实施。

我市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目前,正在抓制定《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办法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内容,重点解决好村委会与乡镇政府、村委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问题。

  我们认为,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应当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端正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出发点,积极、审慎、创造性地做好村委会组织法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

按照这个指导思想,我们对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村委会选举办法》,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紧工作,促其尽快通过实施;对《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抓紧进行调查研究和协调论证,努力为其尽快通过实施创造条件。

?  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

地方特色是地方性法规生命力之所在。

在制定村委会组织法配套法规过程中,将十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肯定;在坚持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着眼于创制新的规范,着眼于对法律原则规定的细化和补充,着眼于解决我市村委会各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  三是从维护村委会和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既强调了村委会和村民应当享有的民主自治权利,依法保证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又强调了村委会和村民应尽的义务,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  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深入到农村,直接听取村民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使制定的法规真正体现广大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在制定《村委会选举办法》中,由于我们做好了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使这项地方性法规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强调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在选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具体规定了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党组织主持;尊重村民的自治权利,将村委会由多少人组成、采取哪种直接提名方式、补选等事项,交给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规定了对选举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了监督力度。

《村委会选举办法》为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今年,我市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进展健康、顺利,工作质量明显好于历届。

?  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的同时,还应当注重推动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指导、帮助村委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市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探索出了一些好做法,制定出了一些规章制度,如:《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实施办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

并建立了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形式的重大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建立了包括村级财务、集体资产、承包合同在内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村务公开、离任审计、民主评议、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并逐步建立党支部与村委会联席会、两委交叉任职、双向沟通和双向评议、村干部培训等制度。

  实践证明,这些规章制度已成为乡村干部及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准则,对于调动广大村民参予村务管理的热情和规范基层干部行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些规章制度要在新形势下,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以修改和完善。

?  二、要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监督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依法治国不仅需要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这就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

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对《村委会组织法》的监督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监督工作力度的同时,注意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

在监督工作中,重点是抓好法律监督,把保证《村委会组织法》和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支持和促进他们依法行政,努力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

  监督工作实践证明,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方式之一。

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的方式,经过区县自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调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执法检查,全面检查了我市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情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注意了以下几点:一是突出重点。

重点检查农村在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情况。

  二是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四个民主的落实情况,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求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有30余名市人大代表、170名区县人大代表、1110名乡镇人大代表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使执法检查搞得更深入、更具有权威性。

  四是抓好检查结果的落实。

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村委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肯定了我市贯彻村委会组织法所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狠抓落实四个民主,明确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落实,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按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在监督中,大量的、经常的是开展工作监督,以法律监督带动工作监督。

  多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努力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积极探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这些做法同样适用于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监督。

例如,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开展视察、进行专题调研、召开研讨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等。

通过这些方式,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和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支持和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进而促进了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了村民自治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今年7月,我们内司委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委,共同举办了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工作座谈会。

会议在充分肯定我市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当前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对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实行村民自治的意义认识不足;民主选举中违法问题依然存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够完善,不规范;民主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有些村民主监督缺乏力度,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些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关系紧张,矛盾突出,等等。

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毓环同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了村民自治的现状与思考的总结讲话,针对当前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从依法治国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深远意义;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实行村民自治必须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村民当家作主,把村民自治同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结合;三是要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四个民主的水平,保证村民选举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保证民主决策的真正落实。

  会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昌同志对张毓环同志的调研报告作了批示,要求市委有关部门,各农业区县局领导,对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认真研究处理。

市委办公厅情况通报上摘登了这篇调研报告。

  ?三、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广大村民是《村委会组织法》的实施主体,只有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广大村民真正了解、掌握这部法律的基本内容,才能逐步学会依照法律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的基础。

  《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后,我市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民政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学习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通知,对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将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做为三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督促和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村委会组织法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广为人知。

  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关键,我市在宣传教育工作中,重点抓好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两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00多期,培训县、乡、村各类干部3万余人次,使他们带头学习掌握这部法律,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实践证明,搞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学习培训,对于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质量,效果是明显的,对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宣传村委会组织法也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工作内容,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学习宣传好这部法律。

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村委会组织法执法检查前,举办了村委会组织法知识讲座,使参加检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了解这部法律的内容,依法搞好执法检查。

  我们还通过举办工作座谈会、学习讲座的方式,组织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乡镇人大的同志,认真学习了《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职责。

?四、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明确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内容,涉及到我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就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实行执法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从1995年以来,我市实行了执法责任制,明确了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执法责任。

  在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更有必要进一步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实行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着力解决职责不清,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按照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农村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各级政府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监督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由民政部门牵头,监察、司法、农业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行政执法中,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加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违法现象,维护村委会组织法的尊严,为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创造宽松的环境,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1944年当代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闻

副省长、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在中共赣州市委三届九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登   贯穿“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核心要求是加快发展、转型发展  必须切实增强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全力推动加快发展,壮大经济总量,增强发展实力;全面推进转型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在加快发展中推动转型发展、结构调整,在转型发展中实现加快发展、进位赶超,努力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上要实现“六个新”,发展指标上力求实现“六个翻番、六个突破、五个提高”:  “六个新”:转变方式取得新突破,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环境建设达到新水平,人民生活得到新改善,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精神文化实现新提升。

  “六个翻番”: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翻番。

  “六个突破”:地区生产总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突破2500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300亿元,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铁路运营里程突破800公里,上述六项指标增速均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个提高”:与“十一五”末相比,财政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

【第11句】:6%提高到

【第14句】:1%以上,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

【第45句】:5%提高到51%以上,城镇化率由

【第42句】:5%提高到50%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由29%提高到35%以上,民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48%提高到58%以上。

  通过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四化”战略,推进“十个方面做大做强”的重点工作,走出一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具有鲜明赣州特色的发展路径,努力实现赣州发展“一年一变样,五年大变样”  ●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  突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保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突出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比翼齐飞;突出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增强经济核心竞争力,撑起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脊梁。

  ●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采取适度非均衡发展策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形成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

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和赣南城市群。

做大做强城乡统筹发展支撑体系。

  ●大力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  统筹城乡发展,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互动、镇村联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做大做强赣州特色农业产业。

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大力实施发展生态化战略——  以保护和建设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屏障为己任,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构建区域生态产业体系,成为全省“绿色崛起”的重要一翼。

做大做强绿色产业。

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产业。

  努力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  ●创业赣州——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推动全民创业,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抓紧制定全民创业实施方案,对降低门槛、财政专项扶持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要壮大创业主体,对不同的创业人员以区别政策扶持就业创业。

要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帮助群众就业创业。

  ●宜居赣州——  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住得上公共租赁住房,使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优先享受安居保障  要以国家颁布的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生活便宜、公共安全等评价标准为主要内容,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设宜居城市。

要大力推动住有所居。

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高速公路、通乡通村公路、城区街道巷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公交优先,积极发展轨道交通。

实现主城区、赣州全域腹地、与周边兄弟城市“三个畅通”。

推进宜居社区建设。

  ●平安赣州——  平安是发展的前提、和谐的基础、人民的期盼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提高群众见警率。

提高破案率,降低犯罪率。

注重减灾防灾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生态赣州——  生态环境已成为地区间竞争的重要筹码和焦点  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城市,培育低碳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大力建设森林、江河和城镇三大生态屏障。

全市森林覆盖率要稳定在76%以上,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8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主要污染物总量达到控制目标,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全国前列。

  ●幸福赣州——  要在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和心理感觉,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要破解“上学难”问题,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化、普及化。

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赣南医学院与基层卫生院合作对接,努力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医疗质量明显提升、看病费用大幅下降。

要破解“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难”问题。

要编制赣州民生幸福指数,把满足教育、住房、医疗、社保、交通等基本需求,改善空气、水源、土地等环境状况,作为约束性考评指标,树立民生为本的发展导向。

  ■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破除旧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束缚,着力完善保障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改革——  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努力把赣州打造成为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

  ●努力扩大开放——  要发挥江西“南大门”和全省开放前沿高地的优势,在“引进来”、“走出去”和区域合作上有新突破。

  ●建立创新体系——  构建“三大体系”,完善“五大平台”,建立创新体系。

要构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推广服务三大体系,完善技术研发、资源信息共享、企业孵化、技术交易和投融资五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构建“产学研”结合的从研发到应用的创新实践体系,以及“政金介”协调的从课题立项到成果转化的支持服务体系。

  ●创新社会管理——  建立规范社会运行的制度、组织、方式和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强化人才支撑——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升人口素质,获取新一轮人才“发展红利”。

要从赣州实际出发,制定人才规划,创新人才政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构筑四省边际区域性人才高地。

推动驻市和市属大中专院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专业设置,与我市产业、企业对接,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基地,培养高技能型产业工人、农村实用型人才和社会服务型专业人才。

  推动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是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加强班子建设——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重视培养选拔品行端正、埋头苦干、善于创新、大胆负责、敢于碰硬、破解难题的干部  将推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实绩作为检验考察干部的主要内容。

尤其要培养选拔一批善于研判形势、准确把握市情、科学谋划发展的研究型人才;熟悉产业经济、善抓城市建设、长于社会管理的专业型人才;善抓招商引资、推进重大项目、搞好园区建设的管理型人才;能够攻坚克难、突破发展瓶颈、甘于埋头苦干的实干型人才,让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脱颖而出,为坚持原则、主持公道的干部撑腰壮胆,形成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有为的良好风气。

  ●凝聚发展合力——  倍加珍惜、倍加爱护赣州团结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把团结共事作为干部的基本功和政治品德  当前,赣州初步形成了团结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一定要倍加珍惜、倍加爱护,把团结共事作为干部的基本功和政治品德。

讲团结,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要坚持政治操守,要在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基础上求团结。

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团结各方面的同志干事创业。

讲团结,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要以党的利益为重,按党的制度办事。

讲团结,要用心沟通、坦诚相待。

团结的基础是共识,共识的前提是沟通,沟通的关键是相互尊重。

同志间相处,胸襟要开阔,有容人容事的雅量和气度。

既要讲党性、讲原则,也要讲感情、讲友谊,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帮助。

  ●努力振奋精神——  要保持坚定、进取、拼搏的精神状态  要对党负责,为民履职,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以锐意进取的干劲、攻坚克难的拼劲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肯干事、扛难事、干成事,抢时间、抢进度、抢效益,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要牢牢掌握舆论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关注和有效引导网络舆情;广泛开展对内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对外宣传质量和密度,扩大赣州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要正确反映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愿望,公开透明、入情入理,以此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推动工作。

  ●坚持群众观点——  我们的工作只有做到人民心上,党和政府的形象才能立在人民心中  要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发展上为了群众。

要敬重群众。

把人民群众当作衣食父母,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的最高准则。

要依靠群众。

善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善于依靠民心、民智、民力,推动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

要造福群众。

领导干部要学会一叶知秋、窥斑见豹,在对群众的体察入微中,更好地把握大局、解决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要根据自身实际和群众诉求办一批实事好事,让城乡居民切实感觉到困难在减少、收入在增加、生活在改善、环境在提升。

  ●狠抓工作落实——  要强化执行力和操作力,心无旁鹜,狠抓落实,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要锐意进取,敢闯敢干。

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把市委、市政府重大举措一一分解落实,积小胜为大胜,实现从点的突破到整体推进,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让人民群众称赞我们扎实的“做功”,而不是华丽的“唱功”。

要言行一致,真抓实干。

坚持不做之事不说,说过之事必做。

  我们在“十二五”第一仗中力拔头筹,就能迅速形成先发优势,掌握竞争主动权,就能鼓舞人心,开创新的局面  2011年是“十二五”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

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

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主题,抓住主线,把握关键,重点突破,全面推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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