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感言
企业退休职工座谈会退休职工怎样发言好?
一般是感谢公司这么多年的关心关爱;看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加激发荣誉感、归属感;如果企业、工会有需要的地方一定尽心尽力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建议工会多关心离退休职工及其福利、医疗待遇等
电力系统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祖国的变化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的心情就特别激动。
岁月如梭,再过几天我们的祖国就迎来了六十岁的生日,这六十年里祖国的变化让世人瞩目,世界惊叹
小时侯外婆常和我讲:从前小孩的衣服都是哥哥姐姐穿完了弟弟妹妹穿,而且款式单一。
那时粮食不充足,想吃个地瓜干都很困难。
现在我们穿的衣服各式各样,色彩鲜艳。
所有的商品应有尽有,琳琅满目。
爸爸说:“他们小的时候教学环境十分艰苦,学习用具和各个科目的参考书也远不及现在这么丰富。
他们的童年是在弄堂和乡野中度过的,打玻璃球,玩跳房,丢沙包是他们经常玩的游戏。
如果能有一把玩具手枪和布娃娃,那就是很奢侈的玩具了”。
而如今我们的教室既宽敞又明亮,别说玩具手枪布娃娃单是电动玩具就成千上万。
我们的童年是与世界高科技同步的。
妈妈说:“小时候她们住的都是低矮的旧瓦房。
一遇到下大雨,雨水就直往家里钻到处都是湿漉漉的。
走的大多数是泥路,最好的也是沙石路。
如果有车子开过就会扬起满天的灰尘,让人睁不开眼睛”。
而现在马路全都是柏油或水泥铺的家家户户都住楼房,再也不怕风吹雨打。
马路上都按装了红绿灯和电子警察,不用指挥人们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大家的出行更方便安全。
啊
祖国你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每个炎黄子孙都为你感到骄傲。
的全线开通,三峡水利工程的顺利完成,的举世瞩目,千年飞天之梦的圆满。
我为我能生在新时代的中国而自豪。
“少年兴则国家兴,少年强则国家强”。
作为祖国和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未来的使命。
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丽富饶。
我相信祖国的明天会变得更美好
祖国的变化 弹指挥间、沧桑巨变,60年前,宣告成立,开启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艰苦创业,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实现着强国富民、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
当今之中国,到处充满勃勃生机,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六十年来,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昌盛,华夏儿女们安居乐业。
,一条几乎不可能的铁路,中国人民做到了;火车多次提速,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建设,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让一片欢呼雀跃……中国正在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完成着一个又一个壮举
六十年里,中国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文明古国成为了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1998年,南方特大洪水,淹没了许多楼房,淹没了许多人民,却淹不灭中华儿女的爱心;2007年年底,当春节来临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雪灾,阻碍了人们回家的道路,却阻碍不了中华儿女救灾的决心;2008年5月,里氏高达
【第8句】:0级的一度牵动了世界各地的心,地震震倒了一座座楼房,震碎了一颗颗逝世者家人的心,却震不倒中华儿女突破重重困难的热情。
我相信,再大的困难除以13亿,会变成小小的烦恼,再小的帮助乘以13亿,会变成大大的扶持。
炎黄子孙会手挽手,心连心,克服一切困难
六十年来,中国的航天事业迅速发展,中国在历史上刻下了辉煌的一页。
2003年,发射成功,叔叔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千年飞天梦;2008年,中国的首颗探月卫星“”飞上太空,到月球上去拜访嫦娥和玉兔;同样是2008年,升空,翟志刚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进行太空行走的宇航员。
中国的科技技术蒸蒸日上,为发展中的中国做出了巨大贡献
六十年来,中国建设新农村的脚步越走越快。
以前,农村人知识很少,只知道劳作。
现在,“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越来越普遍,连许多老年人都发奋学习。
农业不仅用上了力气,同时也充分运用上了智慧。
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上了中学、大学,成为了建设祖国新一代的智囊团;以前,农村生活是吃不好,穿不暖,过的都是苦日子。
现在,农村人的经济能力越来越好,纷纷过上了小康生活。
手机、彩电、冰箱……这些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一样样成为了现实。
以前,农村给人的印象是又脏又乱。
一下雨,小路便成为了“水泥路”,山上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现在,一提到农村,人们想到的是清新的空气,美丽的青山绿水……改革开放,让农村展现出了勃勃的生机,让人们的生活过得更加幸福。
我坚信,中国将会迎来更美好的未来
在公司工作了18年被辞退了应该得到多少
需依据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确定:
【第1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5句】: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