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一句话感言
关于法律援助中心的实习日记
可以终止法律援助,委托自己选择的律师。
法律援助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 (一)受援人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人民法院撤销司法救助的。
申请人或者代理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法律援助机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审查。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是公务员吗
不是,律师是一种职业,做了律师就不能做公务员,做了公务员就不能做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大部分时间是不配律师的,以北京为例,大部分时间配置的是法律专业的大三或大二学生以上海为例,大部分街道配置的是手持普法材料的退休老人能够在法援中心碰到的律师,是司法局轮值律所(区所在中型或大型律所),比如每个季度多次或两个月多次的协议律所里的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
也有许多公益律师参与法援,但是多为专项法援,很少出现在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原因是法援中心是政府设施,政府约束力强,不会随意接受第三方力量所以,在法律援助中心里碰到律师,是一种幸运,碰不到律师,是正常现象
向律师写感谢信范文
很多案件由于影响太大,无法上法院,所以根本就无法形成案例,比如被超载四倍的施工车辆撞残疾,却没有任何赔偿,这里牵扯,超载,违法生产,工伤,工伤由于受伤严重,又不在当地,所以过了仲裁期,所以需要和其它事项一起用司法途径来解决,可是没有钱,就找法律援助,当初很顺利,后来多次催促下编造了一个日期上法院,结果没有案子,就这样过了追诉期,上访没有用,举报没有人管,纪委的答复是他只提供了法律文书,没有不作为,可是快到追诉期的时候要了1500元的诉讼费(只有把一份保险退掉了),让等法院的通知,难道收取了诉讼费也能说成是只提供法律文书吗
只有他能把法律文书交到法院才要起诉费,只提供法律文书是由自己来交诉讼费的,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还能当领导,只能理解成官官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