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站岗300字感言
考驾照站岗感言100字
考驾照站岗感言100字
考驾驶证站岗当志愿者的个人体会和建议怎么写
今天能以一名青年志愿者代表的身份坐在这里,同大家交流春运工作开展以来自己的几点心得体会。
应该讲,从元月30日春运第一天至今,在路局团委各位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车站各位值班同志的大力支持下,我通过参与铁路志愿者服务工作,学习到了不少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也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学习和人生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下面请允许我利用这个时间向大家汇报这一段时间来我的部分感受。
第一,我感到,作为一名志愿者为春运工作服务,可以说,无限幸福,无尚荣光。
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走出校园,真正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大军之中。
以前我参与的社会实践也好,假期活动也好,都是在学校的安排和组织之下完成的,没有直接为社会创造任何效益,也没有直接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作出任何贡献。
而此次志愿者工作之所以说不同于以往,就在于这次我是作为春运服务工作者队伍中的一分子,直接为和谐春运、平安春运贡献了我的一份力量,这是我尤以感到自豪的。
作为泉城市民,今天终于能为我的家乡尽了我的一份责任,我无比高兴,无比光荣。
我能够自豪地讲,在xx站的服务岗位上,闪现着我默默奉献、无私拼搏的身影,挥洒着我辛勤耕耘、兢兢业业的汗水,彰显着我严谨有序、高效优质的工作业绩
对于我而言,能让外地旅客通过我们的工作,对xx站、xx市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这是我们最高兴的事。
同样,通过我们的服务能让来自五湖四海的旅客,无论是因公出差、走亲访友还是度假旅行,都能平安顺利地登上列车、奔赴旅程,也是我们每个泉城青年志愿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考驾照完后要站岗,还要写一份三十字左右的马路站岗体会哪位大神帮下忙啊,谢谢。
手上拿个小红旗在非机动车停车线边上,红灯时,拿旗一横阻挡非机动车前行。
关于考驾驶证的300字作文
先简单地写违章经过。
然后表决心,知悔改,识错误,明事理,然后向组织保证,通过这次的教训,自己要吸取经验,绝不再犯,恳请领导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做个合格的驾驶者。
驾校科4站岗学员实践活动小结怎么写
实践活动小结一、实践活动情况概述、实践活动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哦)二、思想认识、纪律的遵守等三、存在的问题、努力方向
科目一学习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道路交通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