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重建40年感言

03-29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赞美检察的句子

【第1句】春夏秋冬天上云,风霜雨雪脚下路。

三年前,正值花季岁月的我,踏进了人民检察的圣坛,几多感慨、几多喜悦,是幸运,是挑战,是磨砺,更是奋发。

我想:人生,是短暂的,短暂得像流星,一闪即逝。

生命的本身并不特别,是价值赋予她灵气与色彩,生命的价值是由每个人自己创造的,只有依靠自我的执着与追求,才能做好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为生命挥洒绚丽。

【第2句】厚厚案卷,好似荆棘丛林一片,检察官,手执正义,击落一个个肮脏的飞虫,唤醒一个个沉睡的心灵,你是法律的使者,度化人间的丑恶,你是道德的化身,蘅定世间的不平,法庭上灿美的国徽,时时为你照亮前行的征程,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为缚世间凶顽,日夜搜寻在字里行间,拨开层层迷雾,躲过颗颗糖弹,分辨“羔羊”与“恶虎”,是您,持法律之箭,为社会的安宁,惩恶扬善,你雄壮的躯体,是共和国的铜墙铁壁,你矫健的身影,是正义的猎猎旗帜,检察,因你而更加磅礴,正义,因你而更加伟岸,你狭窄的天地,比宇宙还博大精深。

【第3句】你不是法官却拥有法官一样的威严,你不是警察却拥有警察一样的威武,你是检察官一名平凡而普通的战士,检察一个特别又令人尊敬的岗位,你手擎正义之剑惩凶除恶,你不畏强权反腐倡廉,你一身傲骨不惧各种诱惑,你历经风雨历练不改执着信念,你没有刻意的雕琢和伪装你不怕流言恶语的伤害,你就是一个无私无畏的检察战士,几十年风风雨雨,信念与执着铸就了一个正义的执法者,我只看见你一脸刚毅,我只看见你忙碌中疲惫的背影,公正是你的灵魂,岁月写就成熟与厚重,年轮刻写搏击的足迹,光荣铸成辉煌的理想,风霜雨雪凝聚成熟与厚重,累累硕果是你靓丽的风景。

【第4句】三年的检察生涯,使我对人民检察官这五个大字有了深深的感悟,让我看到了法庭上公诉人义正辞严指控犯罪的亮丽风采,看到了检察干警不畏权贵,与罪犯斗智斗勇的飒爽英姿。

我们人民检察官用炽热的爱、深深的情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以自己的青春和执着呵护着公平正义,用对祖国和人民的无限忠诚铸就了永恒不朽的检魂。

【第5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有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这是艾青的两句诗,读着这样的诗句,我就会联想到那些为脚下的这片圣洁的土地默默奉献的人民警察官。

他们很普通、很平常,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出一点特殊的地方,但是正是这些普通人他们凭着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和热爱,惩处了一个个犯罪分子,用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象盘石牢牢捍卫着我们的祖国。

【第6句】这难道就是我们检察官吗

不,当然不是。

检察官是人,食人间烟火。

他们同样拥有妻儿老小,同样需要亲人、朋友和友情。

你看:在送往灾区的一床床被褥,一件件衣服,一张张人民币,就是检察官们拳拳爱民之心、儿女情长之意

这才是我们的检察官,是责任在身,心系人民,默默奉献的人民检察官

也许有人要问:这是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呢

我来告诉你:因为他们选择了从检之路,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选择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将是属于形形色色、没完没了的案件;属于厚厚薄薄、长长短短的卷宗;属于长城和橄榄枝构成的神圣的检徽。

一句话,为了就是这片圣洁的土地。

【第7句】在“两个率先”的伟大征程中,是我们人民检察官,紧握法律的利剑,检徽闪耀。

在和谐社会的蓝图绘制中,是我们人民检察官,不畏艰难,较量污秽与邪恶,捍卫公平和正义,三水大地可鉴,七彩日月作证。

群众的嘱托、百姓的期望和人民的心意,让我们一点一滴的输进记忆。

青天白日的花朵,装点着湛蓝和美丽,雷霆万钧的怒吼,让邪恶无处逃逸。

我们,将除暴安良的信念深埋于心底,用铁肩柔骨担当起社会道义。

【第8句】赞美你,人民检察官,你英姿飒爽,大义凛然。

赞美你,人民检察官,你肩负着党的信任,人民的期盼。

为了共和国的肌体永远健美,你把反腐的利剑高悬;为了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披荆斩棘智斗凶顽。

【第9句】又是一年春草绿, 花开花落几度秋。

数不清多少个黑夜白日,多少个严寒酷暑,我们姜堰一代又一代检察官的青春,就在这里流逝着,沉淀的是本本厚厚的案卷,锻造的是惩恶扬善的决心,承载的是重重叠叠的生命。

【第10句】为了蓝天的明亮,你挥利剑把乌云驱散;为了正义的承诺,你终把罪恶交给人民审判;为了公平的社会,你把公道讨还给群众。

为了社会的安宁,为了母亲和孩子的笑脸,你临危不惧,英勇不屈,一往无前。

为了经济的腾飞,为了检察事业的发展,你服务大局,绘就蓝图,谱写了壮丽诗篇。

为了强化法律监督,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你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把人生价值的风采尽展。

检察院新媒体培训两学一做感想

“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

习近平总书记曾用古语强调党员学习的重要性。

只有加强学习,党员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

自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的教育活动后,一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旋风在全国席卷开来。

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搞得活色生香,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是关键。

传统的党员教育以“三会一课”较为单一的形式为主,虽利用网站、报纸、电视栏目丰富宣传方式,但由于知识性过强且缺乏长效学习机制,导致学习资源不够形象直观,学习内容趣味性不强,不能最大限度激发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党员间交流互动较弱,未能形成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学习的实效性不显著。

因此,转变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学习模式,借助新媒体平台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日常,才能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开花结果”。

一是打出宣传组合拳,利用微信、微博和官网搭建互动学习新平台。

将学习资源以文字、图片、视频、语音、H5(移动端多媒体动画页面)等多种形式在新媒体平台上展现,形成兼具趣味性和知识性的阶段传播,激起党员学习的兴趣的同时形成教育的常态化。

近日,许多党组织纷纷申请微信公众号,开展“两学一做”线上学习交流活动。

通过源源不断地上传党章党史、先进典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心得、主流媒体评论员文章、专家解读报告视频等学习内容,扩大了“两学一做”的优势曝光,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二是形成舆论向心力,利用社群、论坛搭建交流思考新园地。

定期在微信社群、论坛发起话题讨论、交流学习心德与方法,为党员提供线上集中互动的园地,既能提升学员学习的活跃度与参与度,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与思考,又能通过成员间的借鉴学习形成正向舆论趋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党支部可在创建社群、开通论坛后增设人员进行管理指导,认真制定长期的学习教育方案和推进落实计划,适时发起话题讨论并为党员交流提供正确导向,引发成员思考,活化“两学一做”的线上学习。

三是发起魅力总攻势,利用沙龙分享、游戏活动搭建知识落地新站点。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开展结合“两学一做”贴合党员学习需求的主题活动,是增加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保证。

部分党员总是抱怨组织生活枯燥无味,组织学习繁杂无用,除了要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外,还需让知识落地,让党员切实感受到所学知识的实用性。

在新媒体平台上开展沙龙分享、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能让“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入眼、入脑、入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实实在在地指导党员的行动。

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心得

齐奇沪浙两地高院领导互调 齐奇代理浙江高院院长 2007-12-28 08:35:09 中国新闻网 搜索更多 高院 的资讯 >>> 应勇赴上海高院任职 都市快报12月28日报道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昨天下午闭会。

会议接受应勇因工作调动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齐奇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因任职年龄已到,免去杨育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徐友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陈海鹰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吴春莲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郑则启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今年55岁的齐奇籍贯是贵州安顺,出生在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现任职务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齐奇的青少年时代比较坎坷。

他15岁至25岁,就遭受政治迫害,被关押、批斗,蹲过监狱,并在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街道人防工地监督劳动。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齐奇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学习;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3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5年4月至2001年6月,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01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组织部门对齐奇的评价是:为人朴实,处事低调,作风民主,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秉公办事,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

已调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任职的应勇发表了离别感言。

他说,浙江是生他养他、成就他的地方,正是由于组织培养,才使他从一名基层民警成长为领导干部,无论走到哪里,他会始终对家乡深怀眷恋之情。

(本文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陈文龙)\ \ 这种问题很扯蛋

拘留所真实生活环境,有经验的进,请求实话

治安拘留没事.刑事拘留可能要受点罪,冷,饿人家是不管的。

虽然法律规定不准打人.但类似事件时有发生.抓紧找关系.先到所里送点钱给你老公.伙食不好可以买点吃.法律是允许的。

聚众斗殴被抓去应属于治安拘留,不知他伤到别人没有?有的话就成了故意伤害了,抓紧找人托关系.现在不会判.要是进入程序就不好办了,看看能不能办个取保候审,到所里送点钱给你老公,送衣服,食物人家不要。

公安局只是找证据,录口供,确定嫌疑人,而无权判案.如证据确凿,会移交,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在由法院审理,如果他方关系硬,就很难说,李刚逼供案就是很好的例子。

不过我认为他也不敢这么做.聚众斗殴没伤人,是不能升级到刑事案的,一般就是拘留十五天,罚点钱,你先托人打听,看事态怎样发展,也不必担心,没什么大事,正好给你老公一个教训,以后做事别那么冲动。

一般警察抓人时会说什么

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法制教育改革探索 摘要: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

然而,实践中源源不断的各类大学生犯罪现象,频频向我们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课并未让学生们真正懂法,传统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尽头。

鉴于此,本文拟将从教育学和法社会学视角对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合理性改革予以多维度探索。

一 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

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

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

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

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

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

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

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

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

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

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

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

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2]”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

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

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

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

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更重要的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

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特权威严及亲情,在调整社会向高层次发展中,能自动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其次,法律规则对人们的生活安排方面,它要求个人之间、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默契’和‘调节机制’经法律的确定性配置后,能促成人类生活的高度和谐,予以人的自由与尊严最大化保障,让人有绝对的权力,不依赖于阶级或国家,设计的是一幅自由自在的充满人性关怀的生活模型。

”[3]因此,要提升一个国家公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二 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

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

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

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

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

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

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

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

[4]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能够予之以较为恰当的解释是: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

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5]从这段心语中,也许会让我们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检讨意义的启示,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也正是基于诸类现实而重大问题的近忧和远虑,笔者将进一步谈谈几点近期形成的关于“法制教育”合理性改革的思想积淀。

第一、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要变革。

根据我国官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实践做法,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

“法制教育”次第于“道德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把法制教育视同为道德教育,事实上按照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至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

正是受这种不合理认识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大大小小的高等学府里,很难看到独立的法律教研室,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德育教研室,其结果是法制教育工作很难得到切切实实的开展。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都是为了培养适宜社会需求的“合格公民”;从区别上讲,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

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益于采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

所以,法制教育的教育性发挥,需要建构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第二、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

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不少为“半路出家”,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此番情景下“出炉”的“弟子”会有多少法律素养也就可想而知了。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

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第三、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调整。

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

通过法学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使学生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

目前,不同类别的所有高校,强行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来应付“法制教育”,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

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

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

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第四、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要要改进。

高校法制教育,首先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规律。

法制教育是“认同”规范、“接受”规范和“消化”规范的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较适宜的是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适当沿用英美法系国家的“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也无不可。

比如: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得出最佳的答案,老师不断提出问题,引出各种可能性,引导学生发现有关的法律规范、事实材料、及其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自己开动脑筋思索,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又比如运用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多样化安排,对真实或模拟的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同学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其优点是能让更多的同学参与案件的分析,容易从群策群力的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这种方法不仅能够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深入、实用,而且使学生之间的关系以及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老师不再是单纯教育者和大案提供者,而是平等的案件参与者和学生的帮助人;再如打破课上与课下的界限,书本与现实的分割,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经常性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等等。

另外,法律意识的自觉养成和法律技能的娴熟掌握,不是通过学一门《法律基础》课所能及的,也不是凭给某年级的某部分人上某门课程能做到的,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贯穿于整个学习期间,不能断线,并且在不同年级要有不同的任务和重点。

当然,这要遵循一般的学校教育规律,不可能大学几年都开法律课,而要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专业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

事实上,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更有利于学生“内在性”地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生的学习及今后的工作中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进而增加学生学法的实效性

工会领导到基层慰问,送清凉,员工代表发表感想

发表感想主要是表达对领导的感谢,如:一句句关心的话语,一份份慰问的物品,让我们一线工人们在炎炎夏日享受到了物质、精神的双清凉。

感谢工会领导和工会组织对员工的亲切关怀,我们要在炎热的夏季保护好自己,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为我公司\\\/单位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如果是和安全相关的岗位,还可以说:我们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坚持不懈地战高温、抓进度、保质量、重安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望采纳哟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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