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海潜将电影看后感言
《怒海潜将》电影观后感怎么写
怒海潜将—电影观後感 人的生命如果拿来和已存在这宇宙46亿的地球来比,简直无从比较,这种无法衡量的比较,更加显示出人类的生命极度短暂,所以能在这是上能找到伴自己一生的另一半并且能与其共度一甲子的岁月以上,这是多让人期许的,所以生命的短暂,是人们最无奈也必须要面对的,因为对於全世界无论任何人,最後都要一样公平的要来面对死亡,只是活的长短之差罢了,但这不是最主要的,而是生命的意义,而如何要去订下这个定义,就要看自己如何去面对了。
像怒海潜将的男主角不惧他人排挤自己的肤色,用心用实力去尝试,不受局限的努力向著前方前进,虽然过程是如此考验著男主角但他还是一样坚持在坚持,所挥发的毅力和精神都让人由衷的佩服男主角,但这精力已是我们所不可及的了,但更残酷的却在後面,好不容易当上潜水员,但左脚却又再出任务中受到伤害必须戴上义肢,可是他却又再度开创了奇迹,用实力证明自己还是可以回当港未再继续当一位潜水员。
所以男主角成功的得到属於他的荣耀,也成功的为自己的人生写下了属於自己定义,不再是当个佃农,也更不再被人们贬低自己的身分,用自己生命发光发热的完成他的使命,也成功的成为美国海军第一位以非裔美籍身分,当上了海军潜水员的传奇人物。
因此生命的开始就是个旅程,有时候到某些阶段都可能需要面对挑战跟转向跑道,这样才能更刺激我们的人生定义,当然我们最终还是希望结果是美好,但是这过程才是精华的所在,才是我们真时去体会和感受。
《怒海潜将》的主角叫卡尔-布拉希尔,卡尔-布拉希尔出生于一个贫苦的黑人小佃农家庭,年青时的他深深地被美国海军所吸引,应征进入军队服务,初入军营的他发现,在海军内部并非如他所想象的那样美好,处处都有种族歧视的阴影,就连舰艇乘员这样的工作都要将黑人排除在外。
严酷的现实并没有让卡尔-布拉希尔放弃自己的理想,他立志要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在他见到了比尔-森迪(罗伯特-德尼罗饰)之后,这个黑人青年便狂热地着迷于当一名潜水员从事搜救工作。
卡尔-布拉希尔几乎花了两年的时间四外游说,积极争取,才得以有机会参加海军潜水训练计划,他遇到的教员不是别人正是森迪。
这是一个十分顽固的家伙,竭力想劝阻布拉希尔退出这个从来没有黑人加入的行当。
但布拉希尔顽强地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行动一举打破了白人独占潜水领域的局面,突破了海军中最为严格的种族界线,并进入美国海军的潜水精英----深海潜水搜救部队。
而此时森迪的生活也因为他自己那桀骜不驯的性格、酗酒无度的劣习变得一波三折,他和格温(查利兹-塞伦饰)的婚姻矛盾不断激化。
但尽管如此布拉希尔遇到的仍是一个强有力的对手,比利-森迪的确是他难以对付的一位出色的潜水员军官,几番交锋,最终使这两位同行对手结下了难解之缘。
1966年在处置深海核弹头的突发事故之中,布拉希尔不幸失去了他的半条脚。
此时,比利-森迪则全力帮助布 拉希尔战胜巨大伤痛,和他一起勇敢地与种族歧视和军队中的官僚作风挑战,共同为美国海军历史潜水搜救写下光辉的篇章。
怒海潜将的经典台词,中英文都有最好
他看见父亲辛劳的耕作为了帮父亲分担不去上学时他的父亲对他说:“不去上学可以但是要答应我一件事情,不要像我一样过一辈子” 他去当海军走的时候他的父亲对他说:“如果难熬的话,一定会很难熬的,不要放弃,绝不放弃
” 当在军舰上看见白人自由游泳而且还用鄙视的眼光看黑人的时候,他也跳下了海区游泳,黑人伙伴提醒他:“周二才是黑人的游泳日”他目视前方的说:“问题是我周五也很热” 当他的士官长被降级的时候,他说:“那就是我的目标-----海军首席潜水士官长” 当他去海军军校学习的时候白人士官长嘲笑他:“你还是回去种地吧”他说:“自重的海军不靠驴子为生” 白人士官长看到他卖命的努力问他:“为什么非此莫属
”他说:“我不允许失败” 同样是条汉子的白人士官长说:“就算喝醉也不能步履蹒跚,就算步履蹒跚也不能倒下” 在海军学校考试不及格但是拼命学习室说:“我曾是文盲,但是我要走出一条路” 残疾截肢后在法庭上要求恢复原职是毅然说到:“我们那里有很多传统,如果没有那么多的传统的话我今天不会站在这里,那就是荣誉
” 他恢复原职后对疼爱的他妻子乔说:“我可以辞职”乔深情的看着卡尔说:“我嫁的人从不辞卸任何事
”
谁给推荐几部经典的电影~ 像幸福来敲门 肖申克救赎之类的 第九区也可以 看完给人启发的~结局一定要好
盗墓笔记》读后感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
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
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
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
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
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
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
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
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
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
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
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
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
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
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
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
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
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
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
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
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
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
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
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
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
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
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
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
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
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
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
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
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
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看完盗墓笔记,内心挺沉重的,和一开始那种激动,害怕有了天壤之别。
我知道,有些东西不写出来,我会更难受。
吴邪和闷油瓶的相遇,或许是冥冥注定,也或许注定了结局本该那样…虽然这个结局是多么不招人喜欢……瓶子对天真说,天真似乎是他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想来就让人心疼……小哥说自己与这个世界没联系的时候,我想内心应该很悲哀,也许也很淡然,是一种悲哀到淡然的心境吧。
小哥代替天真去了青铜门后十年,这就是所谓的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其实,天真是很喜欢小哥的,他对他说: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天真应该是在告诉小哥,你与这个世界是有联系的,即使全世界都与你陌生,不是还有我么。
他们的生死与共,小哥的次次相救,是天真一生都无法忘怀的回忆吧。
就像晃儿唱的《天真》的:是不是你笑了,当我说记得你的存在时,所以,我想十年之后,天真一定会去接小哥回家……十年不长,他们都能等。
另外,瓶邪胖三个人在一起时,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他们倒不了的斗,胖子的义气总能感动我,记得胖子说过:如果有什么地方是非去不可又凶多吉少的地方,记得叫上胖爷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的事情。
这又是怎样的一种义气呢……胖子说,吴邪还是太真了,太容易相信别人,其实我也一直这么认为。
在去救小哥他们的路上,胖子认出了装成三叔的吴邪,没有很深的羁绊,怎能这么轻易的就识别呢。
最后云彩的死,给了胖子很大的打击,一直认为,胖子对云彩的喜欢,就是那种随口说说的喜欢,却发现,原来胖子也有那么细腻的一面,在我心中,胖子一直是那种闯祸精(无组织无纪律),却相当的有义气,从云彩的事件来看,我又看到了他的另外一面。
不管怎样,他都是一个可爱的人儿~瓶邪胖的同生共死,叙述起来就寥寥几字,但他们却似乎用一生演绎着,这个故事。
我相信,总有有那么一天,他们三个能再聚到一起,一起喝酒,一起回味他们独有的曾经。
潘子的死,给我的感触很深……明明可以安度晚年,却还是陪吴邪去救小哥;明明知道打头阵的危险,却还是那么义无反顾;最终为了助吴邪逃脱,拼尽了自己最后一口气,我也曾想,小花之所以能逃出去,应该是潘子垫后护得的吧,才使得潘子变成那个样子。
我想拿枪的潘子,应该是很帅的,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他的那种气节,在我脑海里久久萦绕,在生命的最后,他也忠心的要完成他的任务,保护吴邪,那样的忠诚,谁人能有
潘子的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透明的澄澈。
潘子最后唱的那首歌,明明听起来那么的滑稽,却深深的渗透着一种悲伤。
潘子,我真的佩服和喜欢你
直到最后我也有很多地方没搞懂:终极到底是什么
它又是什么
吴三省和解连环还活着么
陈文锦去了哪里
当年的考古队调包了,那么陈文锦应该也调包了才对,那后来和天真他们相遇的那个人是谁呢
给天真写信的人,是不是就是解连环
和吴邪长的很像的那个人是谁
齐羽么
等等问题,有待深究。
直到最后一个字消失在我的眼皮底下,揉了揉干涩的眼角,我才发现终于是结局了。
一直没有追文的习惯,所以等了很多年终于等到《盗墓笔记》结局的时候,我才想着要用一段时间来把这部作品仔细的读下来。
一开始以为会用很长的一段时光,但是想不到也就三四天的光景就读完了。
尤其是这两天,基本上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手机。
连晚上也是看到两三点直到眼睛实在睁不开才罢休。
因为太过吸引人了,一个一个谜团刺激着你的脑细胞,你就想着要一直看到结局,你就想着要知道所有人最后的命运。
然而看到最后,却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
原来这就是结局啊,原来他们就是这样的命运啊,与自己想象的还真是不一样,真希望他们就一直走下去。
想来又好笑了,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故事总要有结局的。
对于一个不怎么常看悬疑、推理小说的文科女生来说,半夜看这种充满血腥,杀戮,背叛,欺骗,恶心,恐怖的小说,的确有些渗人,所幸我胆子不是特别小。
我想说的是作者的确很会营造气氛,那种恐怖的氛围,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都会刺激你的感官,然后会被无限放大,好几次听到舍友沉重的呼吸都会吓我一跳,感觉那些血尸,蟞虫,怪物,毒蛇都缠绕在自己身边。
那样的直观,并且真实。
我只能说人类的想象力真的是太伟大了。
这样一个作者,他在编造一个如此巨大的故事时,内心是怎么样的感受呢
会不会连自己都会被吓到
而我面对所有的疑团,面对那些无法解释的现象,面对那些深藏着诸多秘密的人,又是抱着何其好奇的心态一字一句的读下去,甚至欲罢不能。
似乎自己就是故事中的某一个人物,只是想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所有人都瞒着自己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巨大的惊天秘密
然而一步一步走下去,却又困惑了
追寻真相的道路是何其艰难,那些谎言,背叛,死亡,血腥,都在阻止自己的脚步。
最后,似乎真相得到了,然而失去的又是何其多呢
所幸,我们还是看到了危难中的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可贵情怀,我们感动于天真和小哥以及胖子之间这样的情谊,在现下这样人情冷漠的社会,这样的兄弟情谊是那么的可贵。
我始终记得胖子的出场,差一点吓坏了天真那一伙人。
举着一个大罐子装怪物去吓人的事情,估计也只有胖子这样的人才能做出来。
这样想来作者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也是很到位的,胖子的心细滑头,小哥的沉默隐忍,天真的心慈犹豫,这样的队伍组合在一起,真的堪称完美。
小哥张起灵总是会用他超凡的力量解救天真于危难,胖子又总是会语出惊人给予大家意想不到的提示,而天真,做事总是会考虑得很多,从来不贸然行事。
但是每个人却也是有缺点的,张起灵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总是不说多余的话,少与人交流,让人猜不透。
胖子很多时候又太冲动误事,而天真又太过犹豫,胆子也有些小,有些时候会失去先机。
整个故事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小哥张起灵,或许是因为我骨子里喜欢的就是沉默寡言力量强大的男人,所以对于张起灵总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情感。
这么一个总是在不停的失忆的人来说,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他在一直寻找,而我在他的寻找中感觉到的是心酸。
这样一个人,他有着别人所欣羡的身手,也有着与众不同的血液,他的神秘他的强大是别人所没有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却没有记忆。
他的痛苦在于世上的欢乐苦痛于他而言都是没有意义的。
他行走于这个世界,不老不死,然而脑子里拥有的只是荒芜。
是怎样的悲哀呢
所以最后他只有选择回到他认为属于自己的那个世界吧,他要到长白山雪地的终极里面去,他给天真十年的时间。
真正的十年以后是个什么样子无人知晓,只是我觉得他将永远孤独。
而让很多人感动的是,他最后竟然还是去找了天真,与他告别,这个世界上他只记得一个叫吴邪的人,所以他在走之前与他告别。
这个人还会记得他的存在,这个人与他有过一段共同的记忆。
天真跟着他去雪山的那一段,我心里有隐隐的疼痛,他想将张起灵带回这个现实世界,可是他却又是知道,闷油瓶做过的决定是没有人可以让他更改的。
他走向的是自己的宿命,而自己也有自己的宿命。
故事的最后,胖子留在了广西那片彩云生长的地方,闷油瓶去到了长白山的云顶天宫,而天真吴邪回归到了现实生活中去。
这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他们三个出生入死,经历过种种恐怖刺激的倒斗生涯之后,都有了各自的生活。
胖子似乎把钱财看轻了,闷油瓶不再去一而再再而三的寻找存在于世间的意义了,吴邪也停止了对真相的追逐。
然而我对这样的结局却并不是特别满意的,总觉得还有好多的谜团没有解开,而这样的结局其实并不算是结局,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结局其实是无法接受的,或许是作者真的无法去圆这个弥天大谎了,所以所谓的结局只是将整个故事的背景叙述一遍,然后安排给每一个人一个归宿,而当初紧扣我心弦的那些谜团还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得到我想到的答案。
我并不希望故事就此结束。
然而书本终究是书本,故事依然是故事,这世界没有那种没有结局的故事,所有的故事不是皆大欢喜就是悲欢离合。
而我看这部浩大的小说得到的最深的感受就是,这个世间永远会有打动人心的东西。
够了么,应该可以了啊,望采纳,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