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节责任编辑感言

04-03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心得体会的开头怎么写

体会开头1  从20**年9月,我们有幸接触到了“生育”这一理念,随后,我们一起听了一场专告和一节生本数学示范课,初步感受了生本课,后来通过看观摩课、集体学习、个人阅读生本教育的书籍、上网查找资料,和其他老师一起开始学着上“生本课”,结合自己的实践,简单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

  心得体会开头2  我参加小学校长培训班提高学习,受益非浅,体会颇深。

下面就本次学习培训,谈谈自己的体会:  心得体会开头3  此次学生干部培训包括了各种培训,其涵盖内容之多,范围之广,强度之大,使我感受颇深,对我们全体同学来说是一次非比寻常的体验。

关于此次学生干部培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心得体会开头4  近段时间,通过学习廉洁自律这本书,使我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重大意义。

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21世纪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祖国的前途与命运。

对人民教师,我们不仅提倡对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更注重强调教师的义务感和责任意识。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要特别强调“廉洁从教”,每位教师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心得体会开头5  接支队通知,5月19日下午,我到省科技馆参观《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篇--大自然的警示与启示》大型专题科普展览。

这是我国目前第一个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专题科普展览。

它首次走进河南,是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

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的主要事迹怎么写啊?

尊敬的团组织:光阴似箭,转眼本人已经在大学度过了两年半的时间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受了各种的洗礼,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悲伤,但正是这些,使我一步步成长起来。

在这个大家庭里,我真诚地付出着,也快乐地收获着。

在此,申请“优秀”,我知道能够有机会写这份申请材料是我最大的荣幸。

思想方面自进入大学以来,本人能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建设。

通过不断的学习充实自己,逐步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我是我班第一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并且也是第一批参加党校培训的学生。

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自己逐步成长,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在各方面更加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能力,积极向大家交换思想,互相取长补短,并最终达到共同进步。

学习方面进入大学以来,本人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从无旷课、早退。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配合老师,碰到不懂的问题,就虚心地向老师或者同学请教,课下总是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学好基础课程的同时,不放松对于专业课的学习,为将来就业或者继续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广泛涉猎各类知识,培养自己广泛的学习兴趣,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并于08年6月通过英语四级考试(486分),2008年9月自学通过(上机82分,笔试88分),2009年6月通过(435分)。

工作方面入校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学校工作,并相继担任过院广播站编辑部编辑、秘书、学生记者、院刊杂志“国医别话”栏目责任编辑、系团总支干事、外语协会财务部部长、秘书长、副会长等职务。

参与院刊杂志的创刊工作,多次采访报道过校运会等大型活动,参与组织策划了2009年CCTV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本校区选拔赛和英语情景剧大赛等大型活动的,参加2009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并负责整个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等。

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尽职尽责。

生活方面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力求在各方面做到表率作用,而且乐于溶入集体和大家共同进步。

在生活中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爱他人。

至加入共青团以来。

我一直以一个优秀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以优秀为榜样,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与认识水平,争取做一个完全合格的共青团员,无论是在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总是能克服各种艰难困苦,在每次的学习总结中,我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这些都是和团组织的热情关怀帮助分不开的。

近年来由于团支部的热情帮助,我逐渐认识了自己身上存在的缺乏坚忍不拔的毅力,经不起批评、受不起委屈等缺点,致使我有了今天的所有进步,我衷心感谢团组织对我的关怀和帮助。

我想将作为一个优秀共青团员的应该具备的标准是:

【第1句】:政治素质好。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拥护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注重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

符合年龄的团员,应有加入党组织的积极要求。

【第2句】:组织观念强。

服从团组织安排,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广泛团结青年,反映青年呼声。

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勇于开展,积极向团组织汇报思想。

【第3句】:本职工作好。

自觉将远大理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相统一,脚踏实地,勤勉敬业,刻苦学习,勇于实践,不断进取,积极向上,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绩和突出的,得到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一致好评。

【第4句】:模范作用大。

能够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团组织各项活动,参与群众性,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为社会和人民多做好事,在团员青年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而在学院的这几年中,我正是以这些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致使自己取得许多人生的升华。

最后,我再一次请求团组织接受我的申请,我决不会辜负团组织的期望。

此致敬礼!申请人:2007级中西医临床(2)班 byk2010年3月22日附:本人自入学以来获奖情况:(1)2007年秋季学期 一等奖学金;(2)2008年春季学期 一等奖学金;(3)2008年秋季学期 一等奖学金;(4)2008年秋季学期 ;(5)2008年秋季学期 第五届“悟语杯”征文比赛二等奖;(6)2009年春季学期 三等奖学金;(7)2009年春季学期 社团文化节涂鸦地带文学摄影比赛二等奖;(8)2009年春季学期 “四月天”征文比赛三等奖;(9)2009年秋季学期 一等奖学金(参评);(10)2009年秋季学期 三好学生;(11)2009年秋季学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新闻稿如何写的好,如何写的让人产生想点击的欲望

从你的点评可以看出,你不是写新闻的料。

你只适合编故事,去写小说,那个随时可以根据人的欲望进行编造。

国旗班退部申请书800字怎么写

仅供参考主**席(老师):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这一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每每回顾上一学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我的感悟、感想、感受都非常的深刻,许多工作生活的场景都依然深记在我的脑海之中。

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这段时间内,我感悟到作为学生干部为班级同学服务的重要性,与同学们的朝夕相处让我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彼此间的友爱,从班级日常工作中得到锻炼,使我对学习、工作都有了更加深层次的认识。

学生干部的形象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无声的召唤。

一名党员是一面旗帜,时刻反映出一个组织的先进性。

通过上学期的学风建设活动,让我意识到了高年级的学生更应该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必须让大家真正在思想上重视、行为上付诸实际才是最为根本的。

作为班长的我,更应该以身作则、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带动大家参与学习竞赛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遵守学院的日常行为规范。

因此,上学期我上课总是专心听讲,从来不无故旷课、迟到。

我将一如既往的严以律己,起到预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在党组织生活方面,我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在理工基础类学生党支部的带领下,认真学习了陈福生校长在温州大学教育思想大讨论动员大会的讲话精神。

在母亲节快要到来的时候,我完成了党组织交给的为院有关女领导和教师书写贺卡的任务,并且在母亲节当天在生活园区分发倡议书。

在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我积极参加组织上开展的新老党员联谊活动,并和汪X、钱XX一起负责物品搬运和场地清洁的工作。

通过在党组织的磨练和向其他优秀党员学习的过程中,我的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

在党组织的号召党员帮扶有困难同学、寝室结队活动中,与我结队的是一位成绩较差的同学,通过我与他的交流、开导以及每周两三次的一起学习,使得他的期末考试成绩全部通过。

在监督他学习的过程中,我也学到了许多,懂得了怎样做好一名优秀的党员。

在班级活动方面,为了响应学院的号召,我积极发动同学们为我院身患疾病的同学捐款,奉献自己的爱心,为他们的治疗出了绵薄之力。

由于大三的学习任务和压力都比较大,所以在征得同学们的同意之后,我们班确定了以学好专业课知识为首要任务,一切以学习为主、适度参与院、校学生会等部门举行的活动为辅。

作为班长,我和其他班委积极组织策划各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通过策划活动,锻炼了我的决策能力;通过组织开展活动,锻炼了我的组织协调能力;通过与同学、老师的交往,锻炼了我的交际和口头表达能力----更为重要的是担任学生干部增强了我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虽然在工作的时候会占用比较多的学习和休息的时间,但只要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我认为是值得的。

在学长辅导方面,我和陈X同学继续着为期一年的学长辅导活动,由于自己现在是大三且学习压力比较大,因此花在学弟、学妹身上的时间就相对少了。

但是由于这是担任学长辅导小组的第二年,我们多少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工作方法,再加上平时有意识地接触了很多这个班级的同学尤其是班干部,所以我们开展起工作来相对方便的多。

为了真正起到“导学、导管、导教”的作用,我们先后开展了晚自修监督、走访寝室、团日活动等活动,为整个学长辅导活动出一份力。

在两年来的学生会工作中,我也产生了一些对学生会的感情, 同时也对此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与观点. 首先,我希望我们的学生会的纪律应该更严明一些,一个学生干部之所以优秀是因为他身在一个优秀的组织当中,当一个组织真正能团结起来时,我们的学生干部才能更有威信. 其次,我希望我们的学生会在新一年的工作中能够推出一定的奖惩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学生会成员一定要表扬,对做的不好的要批评,此项工作进行要公开,否则每人的工作量及工作效果不同还在受到同样的态度,这样不利于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 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这X年来的工作情况,觉得在学生会工作是我的幸运,一直以来我也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X年多来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让我感激不尽。

在学生会工作的时间里,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交际方面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

非常感激这份工作给予了我很好的锻炼机会。

但同时,我发觉自己从事这份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长时间的工作让我有点吃不消。

故我决定辞职。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我很高兴能够进入学生会和各位一起工作,学习,在我们的通行中,我学到的很多。

但现已大X,学习至关重要,又面临严重的就业形式,及父母的强烈要求,我不得不考研

因此我无能再为同学们服务

在此,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学生会正式提出辞职。

请谅解我做出的决定。

)我很遗憾不能为学生会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学生会的业绩一路飙升

我将做到周五后离开学生会,以便完成工作交接。

在新的学年中,我将刻苦学好专业知识,把自己的学习成绩提上去,同时我也会积极参加一些其他的活动来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从其它方面来展示自己是最棒的,希望团总支老师能够相信我,支持我. 离开这个大家庭,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学,很舍不得,舍不得老师们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学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也愿学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学生会有更大的发展!致 礼

xx xxxx年x月x日

急需两篇团员日记(600字左右)

通过一学期的团支书工作学习,伴我走近了我的大学生活,也伴我走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通过这半年的工作,我开始更加了解大学生活,也收获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当初接触大学班级团支书这个职务还很陌生,不了解要做些什么以及该怎样去做,只是凭借着一腔热情。

由于不熟悉业务,所以做工作时总要走很多弯路。

刚开学时班级有很多事情要办理,楼上楼下的跑来跑去,经常一件事情要跑好几次。

当一时间同时有几件事要办时就会有些乱了手脚,但现在想来,确实应该多动些头脑把事情理清一下,可以找其他同学帮忙一起做的。

半年间,在同学中工作间的联系使得同学间的距离也很快拉进了,同学们经常会在一起组织过生日、聚会、联欢。

甚至在这期间还不乏和其他班级间搞联谊。

也通过这些集体活动,同学之间更加互相了解和认识,也使班级工作能更加顺利地进行。

在校运动会前准备期间,我和各班委都积极地鼓励同学们踊跃参加各个参赛项目,为集体争得一份荣誉。

在运动会前一个月的辛苦准备训练中,我班总共有三人被选入了学院的方队队伍中,其中两名是院旗护旗手。

在院啦啦队的队列中,我班加入的人数在各班级中也是居多的。

在运动会期间,班级同学在班委们的带领下更是充分发挥了他们的各方面特长,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期间,无论是班委还是班级其他同学都展示了作为一个团员在集体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我是个女生,所以联系各个女生寝室之间的关系便更方便些,经常会在三楼和六楼间互相传达着班级及学校的信息。

使得学校及辅导员传达下来的事情能更深入地渗入同学们的一言一行中,班级的各项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顺利地开展。

学院对我们这一届的各项纪律都抓的很严格,所以辅导员也开在几次班会上都提到过,这期间学院也在开展“新生杯”篮球赛,我们班的队伍在众多队伍中具有很强的实力,而且期末考试也将临近,为了更好得平衡好各项活动的进行和学习,我在空闲之余召开了一次动员大会。

会议中再次强调了院里及辅导员三令五申的注意事项以及考试的事情,并动员大家都来关注本班的赛事。

比赛期间,我带领同学们组成小型队伍为比赛尽力,努力搞好后勤工作,买水准备应急擦伤药。

班级同学都尽力响应团队精神在班级同学在场上比赛时呐喊助威,在休息时为运动员送水和面纸鼓气。

结果我班的队伍在全班同学的努力下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由于大学生活中除了课堂上的碰面,全班同学团聚的时候并不是很多,平时都是我们几个班委在中间互相联络着,所以我决定在学校内活动稍有空闲时组织全班搞一次全班的大联欢。

我便和班长商量这件事的安排,我们考虑到安全和资金的问题,最后决定在食堂搞一次包饺子活动,这样能让大家有更多接触和认识。

为了能搞好这次活动,我从早上开始做各项准备,和食堂联系好后去菜市场买肉,然后通知同学们活动时间。

那次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普遍好评,我也很开心。

辅导员为了使班级同学之间有更多的交流,准备了一个班级日记,要每个人都留下些话。

作为班里的团支书,我认真地感受了每位同学的感言,才发现真的还有好多事情还没有做到的,生长在不同环境的同学们有着很多表面并没有展露的想法,有很多不同性格的人,还有一些和其他同学一样有着热情但羞于表露的人。

作为班内的团支书,我想我有义务来关心同学们更多心灵上的需要,这也是我发现在以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所以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会在这方面倾注更多的力量。

“一个班级的荣誉是要靠全体成员共同努力的,但我也知道做好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团支书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没有领导的集体是散乱的,同样,一个好的决策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从而有更强的创造力

”这是通过半年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

对于2006年下一学期的团支书工作计划,我会在第一学期的基础上加强自身工作能力,找出了以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在新的一年新的一学期中努力改进。

我希望我能干好本职工作和其他班委一起将我们的班集体带到一个又一个辉煌的高度。

下个学期,我们会有更深的学习课业任务,除搞好学校各项活动外,要当好一个干部不光要带领同学们搞好这些活动,我们是学生,学习永远是最重要的任务,一个班级没有突出的学习成绩是不会被认可的,所以班委是要做好带头作用在各个方面带领同学们起先锋作用。

半年的大学生活,半年的工作学习使我真正认识到一个大学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我也希望在任职期间能充分发挥我的潜力同时提高我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仍然能保持足够的热情取得更好的成果。

海阳的社会评价

《海底两万里》主要内容:1866年,在大海的不同地一些船只发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怪物,它身长数,偶尔浮出水面。

在不少船只受到这怪物攻击而沉没之后,美国政府派出护卫舰“林肯号”前去跟踪追捕。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这个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教授,曾经撰文探讨过这海洋怪物,认为是一头巨大的独角鲸。

  “林肯号”在大海里游弋了三个星期,却一无所获。

一天晚上,阿龙纳斯正在甲板上欣赏夜景,猛然发现漆黑的水面突然闪现红光,接着冒出一个庞然大物。

阿龙纳斯奔回船舱报告了舰长,护卫舰随即向怪物驶去。

临近时加拿大捕鲸叉手尼德·兰猛力投出锋利的鲸叉,只听得“当”的一声,仿佛撞击在钢板上,毫无作用。

护卫舰便开炮射击,可是炸弹均被怪物的尾部弹出,溅起一片浪花。

怪物似乎被激怒了,从头上喷出两股水柱,向护卫舰右舷猛力袭来,随着轰隆一声巨响,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鲸叉手三人被抛入水中,最后来到怪物——潜水艇上,被水手架进铁屋子。

  他们累了睡了一觉醒来后见两位陌生人进来向他们致意,可是他们试用了几种语言,他们都听不懂。

正在为难之时,他们的船长出现了。

他身材高大,目光炯炯,用法语作了自我介绍。

他叫尼摩,自称与整个人类断绝了关系。

他说虽然他们已成了他的俘虏,但仍享有自由。

只是为了保密,他不会释放他们,而且要求他们唯命是从。

  教授虽然对失去自由感到难过,但是他还是被神秘的潜艇和的奥秘所吸引。

在尼摩船长的邀请下,他们三人参观了他亲自设计建造的“鹦鹉螺号”。

尽管它的部件是拼凑起来的,可船体坚固,结构合理,承受得起海水的冲击和高压。

艇内有漂亮的客厅,舒适的卧舱,图书阅览室和娱乐场。

潜艇的电力和氧气都是从海水里提取,能在海底停留很长时间。

食物也是取自海洋,有些美味的鱼教授从未品尝过。

布是由海洋纤维织成,烟叶来自海草。

船长还让他们参观了猎取海洋动物的枪支和便于在海底行走的装备。

  “鹦鹉螺号”在太平洋里潜行。

阿龙纳斯透过玻璃窗路观赏着光怪陆离的海底景象和五光十色的深海生物。

途经克利斯波岛时,船长派人送来纸条,邀请他们三人到海底森林打猎。

于是他们穿上潜水服,背上氧气瓶,手持特别猎枪,穿过换压舱,走在海底平原上。

船长举枪射中一只大海獭,然后又杀了两条海豚似的动物,满载而归。

  潜艇到达加里曼丹附近时,食品告缺。

阿龙纳斯他们三人决定上岸寻找蔬菜和野味。

起初,他们运气不错,打死了几头野猪,采摘了不少水果。

正当他们在沙滩上架起篝火准备烤肉时,突然受到土著人的袭击。

他们慌忙逃进小艇,驶向停泊在海中的潜艇。

可是土著人乘上木筏,紧迫不舍。

即使阿龙纳斯他们爬上潜艇,下了底舱,土著人仍然围着潜艇,不肯散去,再加上之后康塞尔又激怒了他们。

第二天一早,潜艇开舱换气时,土著人纷纷爬上船来进攻。

可是他们的手一碰到栏杆,就惊叫着退缩了回去,原来金属栏杆全部通了电。

  潜艇驶入印度洋,在斯里兰卡附近,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他们到海底参观采珠场。

这里盛产珍珠,最大的价值可达二百万美元。

阿龙纳斯兴趣盎然地观看印度人在海底采珠。

突然,一条巨鲨张着血盆大口向印度人袭去,船长当即手执短刀,挺身上前与鲨鱼展开搏斗,尼德·兰举叉相助,正中鲨鱼心脏。

船长随即把采珠人托出水面,还从自己口袋里取出几颗珍珠送他。

阿龙纳斯从心底敬佩尼摩舍己救人的精神,并由此知道船长事实上没有断绝与人类的交往。

  “鹦鹉螺号”从红海进入地中海花了不足20分钟。

它是通过船长发现的海底通道潜行的,那时还没有苏伊士运河。

一路上,阿龙纳斯发现了不少惊人的事情。

船至康地岛时,船长从柜子里取出许多黄金,派人乘小艇送出去。

后来当潜艇驶入大西洋,停泊在维多湾海底时,船长又派他的船员潜水从海底沉船里搬上来装满金银财宝的箱子。

原来船长是利用打捞沉船里的财宝救济穷人和从事科学探险的。

在大西洋海底,船长陪着阿龙纳斯参观沉没已久的大陆——大西洲亚特兰蒂斯。

他们观赏了海底火山喷口吐出硫磺火浆的奇景,也察看了已成废墟的庞贝城。

  潜艇又向南极进发,它在成群结队的鲸鱼中间穿行。

当尖头鲸向长须鲸进攻时,船长出于对弱者的同情,指挥船员攻击尖头鲸。

在此后的航行中,他们历尽艰险,一会儿是冰山封路,一会儿是章鱼围攻,一会儿又是敌舰偷袭。

船长以惊人的毅力和智慧,指挥全体船员,战胜了一切。

但在最后船长指挥潜艇击沉一艘不明船只使阿龙纳斯无法忍受。

  历经海底两万里环球航行之后,潜艇在挪威西海岸遇上了可怕的大漩涡,阿龙纳斯等人最终逃跑。

阿龙纳斯无法知道潜艇卷入大漩涡之后的遭遇,因为他和他的同伴被漩涡抛入水里后,在挪威的一个小岛上侥幸脱险,而潜艇已毫无踪影了  第一章 飞走的暗礁  人们一定还记得1866年海上发生的一件离奇的、神秘的、无法解释的怪事。

且不说当时哄动沿海居民和世界舆论的各种传闻,这里只说一般航海人员特别激动的心情。

欧美的进出口商人、船长和船主、各国的海军官佐以及这两大洲的各国政府都非常注意这件事。

  这事大体是这样:不久以前,好些大船在海上碰见了一一个“庞然大物”,一个很长的物体,形状很像纺锤,有时发出磷光,它的体积比鲸鱼大得多,行动起来也比鲸鱼快得多。

  关于这个东西的出现,许多航海日志所记下的事实(如这个东西或这个生物的形状,在它运动时的难以估计的速度,它转移的惊人力量,它那种像是天生的特殊本领等等),大致是相同的。

如果这东西是鲸鱼类动物,那么它的体积:是大大超过了生物学家曾经加以分类的鲸鱼。

居维埃·拉色别德①、杜梅里②、卡特法日③,这些生物学家一一除非看见过,也就是说,除非这些科学家本人的眼睛看见过——是不承认有这样一种怪物存在的。

  把多次观察的结果折中一下来看———方面丢开那些过低的估计,即这个东西只有二百英尺长,同时也不接受过于夸张的言论,即它有一英里。

宽三英里长,——我们可以肯定他说(《晋书·阮籍传》)。

“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这个奇怪的生物,如果真是存在的话,它的体积是大大超过鱼类学家所承认的体积的。

  这东西既然存在,而事实本身又是不可否认的,那么,由于人类好奇的心理,我们就不难理解这个怪物的出现会在全世界引起怎样的骚动。

至于说这是荒唐无稽之谈,那是决不会有人同意的。

  因为,1866年7月20日,加尔各答一布纳希汽船公司的喜金孙总督号,在澳大利亚海岸东边五英里,碰见了这个游动的巨大物体。

巴克船长起初还以为这是没有人知道的、暗礁,他正要测定它的位置的时候,突然这个不可解释的物体喷出两道水柱,哗的一声射到空中一百五十英尺高。

这么说,除非这座暗礁上边有间歇喷泉,不然的话,喜金孙总督号面前的东西,就是还没有人知道的一种海中哺乳类动物,它还从鼻孔中喷出有气泡的水柱呢。

  同年7月23日,西印度-太平洋汽船公司的克利斯托巴尔哥郎号,在太平洋上也碰到这样的事。

喜金孙总督号看见这怪物以后三天,克利斯托巴尔哥郎号在相距七百里的地方也看见了它,由此可知义,实用性则是鉴别它们正确与否的根据。

,这个奇特的鲸鱼类动物能以掠人的速度从这一处转移到另一处。

  十五天以后,在离上面说的地点有两千里远的地方,国营轮船公司的海尔维地亚号和皇家邮船公司的山农号,在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大西洋海面上相遇的时候,在北纬42度15分、西经60度35分的地方,同时看到了这个大怪物。

根据两船同时观察得到的结果,估计这只哺乳动物的长度至少有三百五十多英尺(约一百零六米),因为山农号和海尔维地亚号两船连起来,都还比它短,两船从头至尾只有一百米长。

可是,最长的鲸鱼,像常常出役于阿留申群岛的久阑马克岛和翁居里克岛①附近海面的那些鲸鱼,也只不过是五十六米,而比这再长的,从来就没有过。

  接连不断地传来的消息,横渡大西洋的贝雷尔号所做的种种观察,茵曼轮船公司的越提那号跟这个怪物的一次相碰,法国二级军舰诺曼第号军官们所写的记录,海军高级参谋弗兹一詹姆斯在克利德爵士号上所做的很精密的测算,这一切在当时的确曾经哄动一时。

在民族性比较浮躁的国家里,大家都拿这件事作为谈笑资料,但在严肃和踏实的国家里,像英国、美国和德国就不同,它们对这事就非常关心。

  在各大城市里,这怪物变成了家喻户晓的事件。

咖啡馆里歌唱它,报刊上嘲笑它,舞台上扮演它。

谣言正好有了机会,从这怪物身上捏造出各种各样的奇闻。

在一些发行量不多的报刊上派”。

,出现了关于各种离奇的巨大动物的报道,从白鲸、北极海中可怕的“莫比·狄克”①一直到庞大的“克拉肯”②——这种怪鱼的触须可以缠住一只载重五百吨的船而把它拖到海底下去——都应有尽有。

有些人甚至不惜引经据典,或者搬出古代的传说如亚里士多德③和蒲林尼④的见解(他们承认这类怪物的存在):或者搬出彭土皮丹主教⑤的挪威童话,保罗·埃纪德的记述,以及哈林顿的报告;这报告是不容怀疑的,他说,1857年,他在嘉斯第兰号上看见过一种大蛇,那种蛇以前只在那立宪号到过的海面上⑤才能看见。

  于是,在学术团体里和科学报刊中产生了相信者和怀疑者,这两派人无休止地争论着。

“怪物问题”激动着人们。

自以为懂科学的新闻记者和一向自以为多才的文人开起火来,他们在这次值得纪念的笔战中花费了不少的墨水

甚至有几个人还流了两三滴血,因为有人把针对大海蛇的笔锋移向一些态度傲慢的家伙身上了。

  在六个月当中,争论继续着。

彼此有理,各执一词。

当时流行的小报都兴致勃勃地刊登争论的文章,它们不是攻击巴西地理学院、柏林皇家科学院、不列颠学术联合会或华盛顿斯密孙学院发表的权威论文,就是驳斥印度群岛报、摩亚诺神父的宇宙杂志、皮德曼的消息报里面的讨论和法国及其他各国大报刊的科学新闻。

这些多才的作家故意曲解反对派也常引证的林奈①的一句话:“大自然不制造蠢东西”;恳求大家不要相信北海的大怪鱼、大海蛇、“莫比·狄克”和疯狂的海员们臆造出来的其它怪物的存在,不要因此而否定了大自然。

最后,某一著名尖刻的讽刺报有一位最受欢迎的编辑先生草草了事地发表一篇文章物主义的一些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

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必,处理了这个怪物;他像夷包列提②那样,在大家的笑声中,给这佳物最后一次打击、把它结果了。

于是机智战胜了科学。

  在1867年头几个月里,这个问题好像是人了土,不会再复洁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人们又听说发生了一些新的事件。

现在的问题并不是一个急待解决的科学问题,而是必须认真设法避免的一个危险。

问题带了完全不同的面貌。

这个怪物变成了小岛、岩石、暗礁,但它是会奔驰的、不可捉摸的、行动莫测的暗礁。

  1867年8月5日,蒙特利奥航海公司的摩拉维安号夜间驶到北纬27度30分、西经72度15分的地方,船右舷撞上了一座岩石,可是,任何地图也没有记载过这一带海面上有这座岩石。

由于风力的助航和四百匹马力的推动,船的速度达到每小时十三海里。

毫无疑问,如果不是船身质地优良,特别坚固,摩拉维安号被撞以后,一定要把它从加拿大载来的二百三十六名乘客一齐带到海底去。

  事故发生在早晨五点左右天刚破晓的时候。

船上值班的海员们立即跑到船的后部;他们十分细心地观察海面。

除了有个六百多米宽的大漩涡——好像水面受过猛烈的冲击——以外,他们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把事故发生的地点确切地记了下来。

摩拉维安号继续航行,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损伤。

·它是撞上了暗礁呢,还是撞上了一只沉没的破船

当时没有法子知道。

后来到船坞检查了船底朋友

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尝,才发现一部分龙骨折断了。

  这事实本身是十分严重的,可是,如果不是过了三个星期后,在相同的情况下又发生了相同的事件,它很可能跟许多其他的事件一样很快被人忘掉了。

接着又发生的那一次撞船的事件,单单由于受害船的国籍和它所属公司的声望,就足以引起十分广泛的反响。

  英国著名的船主苟纳尔的名字是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伪。

这位精明的企业家早在1840年就创办了一家邮船公司,开辟了从利物浦到哈利法克斯①的航线,当时只有三艘四百匹马力、载重一千一百六十二吨的明轮木船。

八年以后,公司扩大了,共有四艘六百五十匹马力、载重一千八百二十吨的船。

再过两年,又添了两艘马力和载重量更大的船,1853年,苟纳尔公司继续取得装运政府邮件的特权,一连添造了阿拉伯号、波斯号、中国号、斯备脱亚号、爪哇号、俄罗斯号,这些都是头等的快船,而且是最宽大的,除了大东方号外,在海上航行的船没有能跟它们相比的。

到1867年,这家公司一共有十二艘船~八艘明轮的,四艘暗轮的。

  我所以要把上面的情形简单地介绍一下,是要大家知道这家海运公司的重要性。

它由于经营得法,是全世界都闻名的。

任何航海企业,没有比这公司搞得更精明,经营得更成功的了。

二十六年来学流派均是庸俗进化论的宣传者。

实证主义者斯宾塞对其曾,苟纳尔公司的船在大西洋上航行了两千次,没有一次航行不达目的地,没有一次发生迟误,从没有遗失过一封信,损失过一个人或一只船。

,因此”尽管法国竭力要抢它的生意,但是乘客们都一致愿意搭苟纳尔公司的船,这点从近年来官方的统计文献中就可以看出来。

了解这情形以后,便没有人奇怪这家公司的一只汽船遭遇到意外事件会引起那么巨大的反响。

  1867年4月13日,海很平静,风又是顺风,斯备脱亚号在西经15度12分、北纬45度37分的海面上行驶着。

它在一千匹马力的发动机推动下,速度为每小时十三海里半。

它的机轮在海中转动,完全正常。

它当时的吃水深度是6米70厘米,排水量是6,685方米。

  下午四点十六分,乘客们正在大厅中吃点心的时候,在斯各脱亚号船尾、左舷机轮后面一点,似乎发生了轻微的撞击。

  斯各脱亚号不是撞上了什么,而是被什么撞上了。

憧它的不是敲击的器械而是钻凿的器械。

这次冲撞是十分轻微的,要不是管船舱的人员跑到甲板上来喊:“船要沉了:船要沉了

”也许船上的人谁也不会在意。

  旅客们起初十分惊慌,但船长安德生很快就使他们安稳下来。

危险并不会立刻就发生。

斯各脱亚号由防水板分为七大间,一点也不在乎个把漏洞。

  安德生船长立即跑到舱底下去。

他查出第五间被海水浸人了,海水浸入十分快,证明漏洞相当大。

好在这间里没有蒸汽炉,不然的话,炉火就要熄灭了。

  安德生船长吩咐马上停船,并且命令一个潜水员下水检查船身的损坏情形。

一会儿,他知道船底有一个长两米的大洞。

这样一个裂口是没法堵住的,斯各脱亚号尽管机轮有一半浸在水里,但也必须继续行驶。

当时船离克利亚峡还有三百海里,等船驶进公司的码头,已经误了三天期,在这三天里,利物浦的人都为它惶惶不安。

  斯各脱亚号被架了起来,工程师们开始检查。

他们眼睛所看见的情形连自己也不能相信。

在船身吃水线下两米半的地方,露出一个很规则的等边三角形的缺口。

铁皮上的伤痕十分整齐,、就是钻孔机也不能凿得这么准确,弄成这个裂口的锐利器械一定不是用普通的钢铁制的,因为,这家伙在以惊人的力量向前猛撞,凿穿了四厘米厚的铁皮以后、还能用一种很难做到的后退动作,使自己脱身逃走。

  最近这次事件的经过大致就是这样。

结果这又一次使舆论哄动起来。

从这时候起,所有从前原因不明的航海遇难事件,现在都算在这个怪物的账上了。

这只离奇古怪的动物于是负起了所有船只沉没的责任。

不幸的是船沉的数目相当大,按照统计年鉴的记载,包括帆船和汽船在内,每年的损失约有三千艘左右,至于因下落不明而断定失踪:的,每年的数目也不下两百艘

  不管有没有冤枉这怪物,人们都把船只失踪的原因算在它身上。

由于它的存在,五大洲间的海上交通越来越危险了,大家都坚决要求不惜任何代价清除海上这条可怕盼鲸鱼怪。

  第二章 赞成和反对  这些事件发生的时候,我正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贫瘠地区做完了科学考察回来。

由于我是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的副教授,法国政府派我参加这次考察.在内布拉斯加州度过了六个月的时间,三月底,我满载了珍贵的标本回到纽约,我动身回法国的日期定在五月初。

所以,我就利用逗留期间,把这次收集来的矿物标本和动、植物标本加以整理,而斯各脱亚号的意外事件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

  我自然也熟悉当时议论纷纷的这个问题,而且我怎能不知道呢

我把美国和欧洲的各种报刊读了又读,但没有获得进一步的了解。

因为这个怪物,我作了种种猜测。

由于自己拿不定主意,我始终摇摆于极端不同的见解之间。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那是无可置疑的;怀疑这事的人,请他们去摸一摸斯各脱亚号的裂口好了。

  当我到纽约的时候,这问题正闹得热火朝天。

有些不学无术的人曾经说那是浮动的小岛,是不可捉摸的暗礁,不过,这种假设,现在完全被推翻了。

理由是:,除非这暗礁在腹部有一架机器,不然的话,它怎能这样快地一会儿到达这里一会儿又到那里呢

  同样地,说它是一只浮动的船壳或是一只巨大的破船,这假设也不能成立,理由仍然是因为它转移得那么快。

  归根结底,这问题只可能有下面两种解释,因此人们分成了抱着不同主张的两派:一派说这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怪物,另一派说这是一艘动力十分强大的“潜水艇”。

  后面那种假设虽然很可以成立,但到欧美两洲调查之后,便站不住了。

如果说私人可以有这样一种机器,实在是不大可能的事。

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

他造了这个东西

他又怎能保守秘密而不泄露呢

  只有一国政府可以拥有这种破坏性的机器,在人们绞尽脑汁要增强武器威力的不幸时代,一个国家瞒着其他国家制造这种武器是可能的。

机枪之后有水雷,水雷之后有潜水冲击机,然后一又是各种互相克制的武器,至少我自己心中是这样想的。

  但是这个“潜水艇”的假设,由于各国欧府的声明又站不住了、因为这是有关公共利益的问题,既然海洋交通受到了破坏,各国政府的真诚,当然不容有所怀疑。

并且,怎么能说这只“潜水艇”的建造竟可以逃避公众的耳目呢

在这种情形下,就是拿个人来说,要想保守秘密,也十分困难,对于一国政府,它的行动经常受到敌对国家的注意,那当然更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根据在英国,在法国,在俄国,在普鲁士,在西班吁,在意大利,在美国,甚至于在土耳其所做的调查,“潜水艇”的假设,也终于不能不放弃。

  这个怪物尽管当时一些报刊对它不断加以嘲笑,但它又出现在波涛上了,于是人们的想象就从鱼类这一方面打主意而造出种种最荒诞不经的传说来。

  当我到纽约的时候,有些人特地来问我对这件怪事的意见占我以前在法国出版过一部八开本的书,共两册,书名为:《海底的神秘》。

这部书特别受到学术界的赏识,使我成为自然科学中这一个相当奥秘的部门的专家。

因此人们才询问我的意见。

但我只要能够否认这事的真实性,我总是作否定的答复。

但不久我被逼只得明确地表示我的意见。

况且《纽约先锋论坛报》已经约了“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教.授,可敬的彼埃尔·阿龙纳斯先生”,请他发表对这个问题砌意见。

  我发表了我的意见。

我因为不能沉默,才不得不悦几句诸。

我从政治上和学术上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各个方面。

现在我将我发表在4月30日《论坛报》上的一篇材料很丰富的文章的结论,节录几段在下面:  “我一个一个研究了各种不同的假设和所有不可能成立的猜想,不得不承认实在有一种力量惊人的海洋动物的存在。

  “海洋深不可测的底层,我们完全不了解。

探测器也不徙达到。

最下层的深渊里是怎样的情形呢

海底二万二千梅里或一万五千海里的地方有些什么生物和可能有些什么生物呢

这些动物的身体构造是怎样的呢

我们实在很难推测。

  “可是,摆在我面前的问题可以用‘两刀论法’的公式来解决。

  “生活在地球上的各色各样的生物,或者我们认识,或者我们不认识。

””  “如果我们不认识所有的生物,而大自然又继续对我们保守某些鱼类学上的秘密,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在探测器不可及的水层里还有鱼类鲸类的新品种,它们有一个‘不浮的’器官,因为在海底下呆久了,在偶然的情况下,由于一时高兴,或者任性,就突然浮到海面上来。

这说法还是比较今人情服的。

  “反过来,如果我们的确认识了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那么我们就必须从已经加以分类的海洋生物中找出我们讨论的这个动物;在这种情形下,我就要承认有一种巨大的独角鲸的存在。

  “普通常见的独角鲸,或海麒麟,身长常常达到六十英尺,现在如果把这长度增加五倍,甚至十倍,同时让这条鲸、鱼类动物有和它身材戊比例的力量,再加强它的攻击武器,这样就是现在海上的那个动物了。

也就是说它有山农号军官们所测定的长度那么长,它的角,可以刺穿斯各脱亚号、它的力量可以冲破一只汽船的船壳。

  “诚然,这条独角鲸,如某些生物学家所说,是具有一把:骨质的剑或一把骨质的乾,那么这一定是一根像钢铁一样:坚硬的长牙,有人曾经在鲸鱼身上发现过独角鲸的牙齿,。

独角鲸用牙齿攻击鲸鱼总是成功的。

有人也曾经从船底上拨出过——好容易才找出来——独角鲸的牙齿,它钻通船底就好像利锥穿透木桶那样。

“巴黎医学院陈列馆就藏有一枚这种牙齿,长两米二十五厘米,底宽四十八厘米

  “好吧

现在假定那武器还要厉害十倍,那动物的力量还要大十倍,如果它的前进速度是每小时二十英里,那么拿它的体重去乘它的速度平方,就能求出憧坏斯各脱亚号的那股冲击力。

  “因此,在还没有得到更多的材料之前,我认为这是一只海麒麟,这只海麒麟身躯非常巨大,身上的武装不是剑戟,而是真正的冲角,像铁甲船或战舰上所装有的那样,它同时又具备有战舰的重量和动力。

  “这样便说明了这种神秘不可解的现象。

——或者相反地,不管人们所见到的、所感到的是怎样,实际上什么都不是;那也是可能的。

”  最后几句话只能说明我没有主见,看问题摇摆不定;这是为了在一。

定程度上保全我教授的身份,同时不愿意让美国人笑话,因为美国人笑起来,是笑得很厉害的。

我于是自下这一条退路。

其实我是承认这个“怪物的存在的。

  我的文章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很有一部分人拥护它。

而且丈中提出的结论可以让人随便去设想,没有什么限制。

人们总是对那些神奇怪诞的幻想感倒兴趣。

、而海洋正是这些幻想的最好泉源,因为只有海才是巨大动物可以繁殖和成长的环境,陆上的动物,大象或犀牛之类。

跟它们比较起来,简直渺小得很。

一片汪洋大海里:既然有我们所知道的最巨大的哺乳类动物,说不定也有硕大无比的软体动物和看起来叫人害怕的甲壳动物,如一百米长的大虾,或二百吨重的螃蟹

为什么不能有呢

“从前,跟地质学纪年同时代的陆上动物,四足兽,四手兽,爬虫类,鸟类,都是按照巨大的模型创造的。

造物者甩高大的模型把它们造出来,经过漫长的岁月,这模型渐渐缩小了.在深不可测的海洋底下(因为海洋是永不更改;而地壳几乎是不断变化着的),为什么不能保存从前另一时代的巨大生物的品种呢

海洋内部,为什么不能藏有那些巨大生物的最后变种,以一世纪为一年,以一千年为一世纪的那些巨大品种呢

  我又让自己浸沉在种种空想中了.现在要停止这些空想,因为,在我看来,时间已经把这些空想变成为可怕的现实。

我再说一次,当时对于这件怪事的性质有这一种意见,就是大家都一致承认有一种神奇东西的存在,而这种东西和怪诞的大海蛇并没有丝毫共同之点。

  可是,尽管有一些人把这事看成是一个待解决的纯粹科学问题,但另一些比较注意实利的人,特别在美国和英国,这类人很多,他们主张把海洋上这个可怕的怪物清除掠,使海上交通的安全获得保障。

特别是工商界的报刊,都从这个观点来研究这个问题。

《航业商情杂志》,  公众的意见一提出来,北美合众国首先发表了声明,要在纽约作准备,组织清除独角鲸的远征队。

一艘装有冲角的高速度的二级战舰林肯号定于最近的期间驶出海面。

各造船厂都给法拉古司令宫以种种便利,帮助他早一天把这艘二级战舰装备起来。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等人们决定要追赶这怪物的时候。

怪物再也不出现了。

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谁都没有得到怪物的消息,也没有海船碰见它。

好像这条海麒麟已经得到了人们准备进攻它的情报。

因为大家说得大多了,甚至于用大西洋的海底电线来说

所以,喜欢说笑话的人说,这个精灵的东西一定在中途偷听了电报,现在它启己有了防备。

不再随便出来。

第一次参加社团作文

第一次社团活动作文400字上周我们班搞了一个社团活动分组,全班同学自由组合,自己组团。

我组建了“筷子队”,加上我共有9名成员,我们队的目标就是使用一次性筷子、橡皮筋等来搭建小物品,设计并制作10件作品。

我们9个人还相约晚上8点上网讨论了一下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哪个地方采买,每个人大概分工各自需准备的物品。

我们队的每个成员上一周陆续将材料交到 我手里集中,何岍蕈拿了25双一次性筷子,乐烛儿准备了100根橡皮筋,袁梦准备了200根橡皮筋,杨蕊豪拿了100根,杨子韵准备了一本设计书,而我在 家设计制作图,补充了10双筷子……班会那天,我们筷子队材料准备就绪,大家按照我画的设计图分头制作,我制作“诸葛连弩”,这是我在“自然科学探索营” 到的,杨蕊豪和杨子韵合作“金字塔”,段雨江和杨子韵后来还合作制作“独木舟”,袁梦和乐烛儿觉得我制作的“诸葛连弩”好玩,就跟着我做,何岍蕈一个人制 作“米字架” ,袁梦后来也做了一个 “米字架”,李沄蓉做了2个“竹蜻蜓”……大家配合得非常默契,很快就完成了11个作品,其他组的同学放下自己的手工制作,跑到我们组来参观,谭锦泽同学 对我的“诸葛连弩”很感兴趣,下课了都拿着我的作品玩,差点把自己的任务给忘了(看他那么感兴趣,下周我去教教他如何做)。

第一次社团活动没想到这么成功,我们9个人都开心极了,班会结束时,我们组向全班同学展示了我们“筷子队”的所有作品,吴老师专门拍照留念。

这次“筷子队”合作非常成功,大家都说下次我们还继续开心组团。

大学生思想政治实践自我总结

你可以借鉴一下大学2009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结时间:2009-12-27一年来,在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省教工委指导关怀下,我校党委认真践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的地位,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专兼职队伍相互结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年度工作要点,年初下发了《2009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从而保证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今年5月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学校党委组织开展《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题调研,举办调研成果交流活动。

6月份召开务虚讨论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列入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

10月下旬,中央16号文件颁布5周年之际,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校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专项检查,向教工委呈报了检查总结情况。

11月25日党委行政又召开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务虚会,回顾总结了中央16号文件下发5年来的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查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

与此同时,重视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相关的工作制度,各院系也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加强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的新要求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任务,学校党委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形势政策和法纪教育。

加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育人功能,使各民族大学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

倡导教研人员发挥科研优势,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

充分挖掘学校优势资源,针对师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和9月分别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两次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得到省委领导的好评和特别批示。

各党总支充分利用政治学习和党、团日活动时间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政策以及相关知识,并以多种形式召开专题讨论会。

学校党委宣传部印发了《党和国家民族理论与政策宣讲提纲》、《青海省省情教育宣讲提纲》,开展了“宗教对大学生的影响与对策”调研活动。

组织举办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专题讲座,邀请北京大学马戎教授来校作《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和《关于当前城市民族问题研究的几点思考》两场学术报告。

举办民族民俗知识竞赛、民俗风情展、各民族师生书画展,《西藏民主改革50年》图片巡回展,“56个民族概况”图文巡回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辉煌成就图片展;青海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辉煌成就图片展,举办“民族书画家进校园”书画笔会交流活动。

校工会、校团委举办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师生文艺汇演。

团委学生处组织团学干部、学生代表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座谈会,组织大学生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举办“一二·九”挑战杯系列活动。

校普法办、法学院举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及实践活动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积极利用大学生广播台、校园网、思政网、院报、宣传栏等院内媒体开展主题性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品、举办黑板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护稳定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与各级党团组织签定了维稳责任制,与全体学生签定了维稳承诺书,实行校领导联系制度和中层干部联班制度等,从而保证了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正常秩序,形成了校园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师生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实效,加强大学生理论武装工作。

学校十分重视大学生理论武装工作,加强思政理论课建设,经和省上编制部门多次协调,专门成立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作为学校独立的二级机构专门负责全校各专业学生思政理论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下设四个教研室分别负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课的教学工作;认真推进思政理论课新课程实施方案,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要求,调整了课时和学分,积极开展思政理论课教师培训,一年来参加教育部和省级各类培训24人次,使思政理论课教师全面准确把握思政理论课新课程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12月份组织开展思政理论课教学竞赛活动,9人分别获得学校教学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3人上报省教工委参加全省教学竞赛。

同时加强思政理论课教学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育,作为大学生理论武装工作的主要内容,全部纳入学分制教学计划,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系统地开展相关理论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推进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三进”工作,将廉洁教育、普法教育也纳入“三进”方案。

同时,根据大学生关注的热点和针对我校学生的实际,集中开展了省情教育和校情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与此同时,坚持周三下午学生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一年来开展相关专题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达80多场次,对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以及政治理论修养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强学生党的建设,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党建工作,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学生党员构成情况,设立班级、年级、院系学生党支部,目前学校学生党支部发展到37个,其中研究生党支部7个。

与此同时,加强学生党员培养工作,充分利用业余党校,针对学生入党积极性高,低年级申请入党人数明显增加的实际,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年内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3期(因甲流原因第三期与第四期合办),年度培训达1128人。

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实行逐级审查、公示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比例,年内发展大学生党员共500多人,目前,全校学生党员数量达1137人,占全校学生的10% 。

五、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了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开展了多层次的师资培训工作,扩充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更新方法和手段,积极面向各民族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工作,一年来,举办专题讲座40多场次,参加人数在6000多人次,在大学生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矫正心理问题,养成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贴近师生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学校重视推进校园文化硬、软件建设工程。

首先,加强校园文化的硬件建设,在建筑布局、环境营造、石景建设、人文氛围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建成校园中心广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设施,亮化、美化、绿化了校园环境,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大学校园文化氛围。

其次,加强校园文化的内涵建设,拓展其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功能。

结合学生特点和专业特点开展了“社团艺术文化节”系列活动,举办“青春风采”校园主持人大赛、外语之夜、首届“脚斗士”大赛、“社团杯”女子篮球赛、 “阿力腾布拉格”蒙古语知识竞赛、“时代数码”杯征文大赛、创业设计大赛、环保展板设计大赛、藏学院诗歌朗诵比赛等23项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活动,开展“五四”系列活动,举办先进团组织、优秀青年、十佳青年选评表彰活动,义务植树活动,“强校风、促学风”演讲比赛,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等,开展“挑战杯”系列活动,举办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大学生征文大赛,大学生辩论赛,“学子杯”新生演讲比赛,“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青春校园”舞蹈大赛,“形象设计”大赛,“做文明学生、创和谐校园”论文大赛等活动。

另外,承办全省大学生“五四红歌会”,第九届全国机器人大赛,校庆60周年庆典文艺晚会等活动。

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以及各种学术科技活动,“三下乡”活动等,呈现出参与人数众多,内容丰富,影响力大的新特点。

经过多年的积淀已经形成了传统化、系列化、群体化的校园文化新格局。

在培养师生高尚品格,拓展大学生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七、加强思政队伍建设,建立思政工作保障机制。

首先,重视和加强思政队伍建设,把逐步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形成以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为主体,以辅导员和班主任为骨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作为今年的主要任务认真加以落实。

一是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辅导员培训、待遇落实等工作,年内选送13人参加全国和全省培训,调整提高了辅导员的工作津贴,细化了辅导员队伍管理、考核、职务评聘等相关制度,建立并完善辅导员例会制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并推荐6人晋升相应中级技术职称。

二是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了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按照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的要求,配备班主任共240人,其中,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担任班主任比例达30%。

三是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青年学生不断充实到学生会、班委会、学生党支部、学生团支部担任学生干部,建立例会制度,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了学生干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作用,完善了学生自我教育体系。

目前学校学生干部队伍发展到2000多人,成为大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依靠力量。

其次,加强经费投入,建立思政工作保障机制,我校在省财政专项拨款8万元的基础上,配套专项经费8万元,并将80%的经费以项目申请的方式直接用于各院(系)开展相关活动,其中用于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不少于40%,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保证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学校也注重思政活动的场所、设施建设,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思政工作保障机制。

八、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建立学生自我发展平台。

近年来,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建设,不断加强学生社团发展和管理工作。

使学生社团得到空前的发展,截止2009年12月学校共有学生社团53个,其中今年发展社团8个。

参与人数达4000多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5%,社团数量、社团质量、社团类型、活动内容、活动品位都得到较大的发展和提升,大学生社团已经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主力军,为诸多大学生搭建了成长成才的平台,并在社会就业竞争中获得验证。

同时也打造了一批具有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精品社团。

如:大学生校园广播电台,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本着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办台原则,不断更新办台观念、创新办台思路,自办汉语、英语、藏语、蒙语等22个栏目,每天播音时间达350分钟,覆盖区域达15平方公里,不仅为校区提供宣传文化娱乐服务,而且也为周边单位社区提供了生活信息服务。

在广播电台锻炼毕业的许多学生,在省内外多家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宣传新闻单位,从事主持人、播音员、记者和编辑工作;《河湟草》、《中流》等刊物,紧贴大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际,从身边的人和事挖掘素材,无论从文学鉴赏、还是在应用写作技巧上,都达到了教育人、感染人和激励人的良好效果;大学生创新活动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创业者协会等社团,积极开展创业设计大赛、名人名家创业讲座、科技作品制作等一系列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不仅为广大学生提供动手和参与平台,而且还获得国家级奖项,为自己为学校争得荣誉;环境保护协会、爱心服务社等社团,在校内外长期与省市环保、园林、社会残疾福利机构合作,开展帮扶救助和劳动活动。

一年来,回收清理废品垃圾2吨多,开展宣传咨询、义务植树等活动10多次,为残疾智障人员、贫困地区中小学生和地震灾区累积募集善款20000余元、衣服1200多件,深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武术爱好者协会,本着强身健体、发扬中华武术精神,刻苦锻炼,凝练技艺,在青海省举办的各种武术大赛上,多次夺得并包揽多种级别的冠亚军,为学校赢得荣誉;大学生辩论社,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利用渊博知识、敏锐思维和口才,在校内外大学生辩论赛上获得冠亚军;昆仑风协会、大学生心灵俱乐部等社团,利用各自的专业优势,在校内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实践和心理咨询活动。

通过召开模拟法庭公开审判大会、举办以案说法专题讲座、深入农村牧区以及社区街道进行法律咨询、走进“劳教所、西宁监狱、东川监狱”开展‘一帮一’法律援助、法律救助热线电话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不仅使参与学生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而且帮助了部分社会群体解决有关法律知识和心理障碍问题。

通过多层面、多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亲眼看到国家的发展进步,亲耳听到人民群众的心声,亲身体会到服务社会的价值,不断增强了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坚强信念。

九、加强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学校党委、行政非常重视大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形成校、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校内学生管理制度,编印了学生手册,加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力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学风、校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展主题性系列教育管理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首先,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力度,本着“必须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资助贫困生工作,健全了领导机构,年内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16个,校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620个,发放校内勤工助学资金

【第17句】:2万元,建立了贫困生档案,并通过“奖、助、补、贷”等多种措施,开展资助工作,年内发放各类奖学金、资助金和贷款共1700多万元,基本保证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了绿色通道,保证其顺利就学,从而使各民族大学生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了学习成才的信心。

另外,学校非常重视和关爱病、残学生,并与社会相关机构建立了相应的保障制度。

其次,加强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邀请人事部门有关人员、专家教授、知名企业家、历届校友等对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专题讲座18场(次),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培养毕业生择业能力、提高择业技巧为主要内容的模拟招聘大赛、就业意向调查、人才素质测评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牧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在团中央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委组织部组织的“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团省委组织的“青南志愿者计划”、省教育厅组织的“特设岗位教师”以及省市人事局组织的“三支一扶”和“村官”、武装部组织的大学生征兵等各项招聘活动中,共有近2000人(次)报名,经过选拔、培训后,有305名学生上岗。

举办了大型的毕业生就业洽谈会”4场,组织毕业生参加省内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就业洽谈会,等大型招聘会4次,专场招聘会70场(次), 广泛动员毕业生主动应聘,积极签约;公布就业信息260多条提供就业岗位近6000多个。

发挥《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就业指导工作, 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

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不断开拓服务渠道,以信函、电话和走访的形式主动与用人单位和各地人才市场联系推荐毕业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渠道与用人单位加强合作与联系;继续保持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教学科研院所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使这些单位成为我院毕业生较为固定的就业基地;积极挖掘高新技术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人才市场,努力使其成为毕业生就业新的增长点,通过积极努力本年度毕业生就业率达70%以上。

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专门网站,构筑了功能齐全、栏目较多、内容丰富,融政策性、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专门思政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内发布各类信息200多条,组织开展网络征文2次,经验交流材料4篇,校内外重大活动宣传报道50多次,视频报道12次。

12月份接受省教工委的专项检查,并将自评总结上报省教工委。

目前思政网站建设还在不断加强,重点在丰富栏目内容,增强吸引力方面下功夫,日点击率在不断上升。

同时,各职能处室、各院(系)建立了大学生思政教育网页,不断拓展网络的教育功能,形成了以校园网、思政网为主体,各职能处室、各院(系)网页为辅助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阵地。

利用校园广播开展思政教育。

校园广播是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媒体,也是青年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一种宣传教育形式。

在以往设备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东、西、南三个校区增加和更新了部分音箱设备,调整了广播时间,加大了人员培训的力度,提高了编播的质量和水平,更新了相关栏目,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改革发展成就、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一、加强思政理论研究工作,提高思政科研水平年内政工人员和思政理论课教师撰写发表思政研究论文60多篇,参与评选省级优秀思政案例10项,全国性辅导员优秀论文3篇,2009年新设校级思政课题5项,为提高思政队伍的科研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尚未完全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工作合力;二是思政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增强,教育教学方法有待改进;三是辅导员队伍建设数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四是就业指导工作还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毕业生就业率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16号文件以及我校第十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更加符合我校实际的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要着力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进一步形成以党建带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着力加强思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哲学社会科学和思政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和工作优势,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着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着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炼大学精神;着力加强学生服务工作,重点做好贫困生资助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着力加强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特点开展理论研究;着力加强大学生网络思政教育,积极做好校园网和思政网站建设。

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开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综合性民族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中共民族大学委员会2009年12月21日

学习《未成年儿童保护法》的感想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品德、智力、体质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辑本段]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编辑本段]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放弃等。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等教育。

[编辑本段]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编辑本段]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编辑本段]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本段]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参见儿童权利公约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发布日期】2006-12-29

【生效日期】2007-06-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

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

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

这就更加需要我们的法制教育采用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

如何服务青少年、保护青少年,也是我们所需面对的一个社会课题。

因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家庭、学校和全体公民应该积极地给予特别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这一保护的具体体现。

最新消息: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商报讯 (记者李肖肖王红伟通讯员郭鸽马广阔)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要实施。

昨日,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专程来到郑州师专附属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一课,让学生了解6月1日起将有哪些新权利。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针对这一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如果校园内见到老师抽烟的话,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2007年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见面会上,15岁的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和爸爸说话,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孩子才说出来是因为爸爸偷看了她的日记。

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是伤害感情了,还要受到批评教育。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 3月26日,8岁的商丘民权男孩刘明恩,在郑州看病期间,与相依为命的80岁奶奶走散。

孩子被紫荆山公园派出所的民警捡到后,送到了救助站。

谁知孩子却从救助站溜走了,找不到了。

小明恩丢了,谁应承担责任呢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流浪儿童,监护单位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 河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鹏辉说,新法的规定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但落实起来仍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地方法规。

比如新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但是如果出售了,店主将受到什么处罚

处罚的力度与店主的利润相比又是怎样

这就需要一个具体的监管。

根据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娱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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