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任的纪检监察干部感言
你对纪检监察部门有哪些看法
如何做到科学、准确评价干部?\\\\r\\\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纪检监察的角度评价领导干部是否\\\\“靠得住\\\\”\\\\r\\\ 纪检监察机关是预防和制约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
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一些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从纪检监察的角度来把握党员干部政治上靠不靠得住,政风上廉不廉洁。
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其它执纪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商纪检监察机关召集,每年召开2至3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掌握的有关干部违纪违法违规情况,相互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对一些干部的违纪行为作出结论,为干部的任用提供依据。
建立述廉测廉制。
由县纪委单独或结合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时一并进行。
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大会上进行自我述廉,并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测廉活动。
测廉结果与组织部门共享,成为组织部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r\\\ 二、坚持经济责任和编制人事责任审计制,从审计执法的角度评价领导干部是否\\\\“过得硬\\\\”\\\\r\\\ 坚持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
将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注重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评价。
坚持实行常规性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
常规性审计是对科局级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集中审计是对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建设工程、重要部门、重点反映对象和领导干部离任、提拔等实行重点审计,并在一定的范围公示审计结果。
创新实行编制人事责任审计制。
在当前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对所负的编制人事工作责任越来越大,干部群众对此关注程度也比较高。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编制人事工作责任,要创新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编制人事责任审计制度。
审计对象主要是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的主职领导干部和主管负责人。
审计内容主要是有无擅自增设机构、升格机构,超编配备职数、擅自、越编进人和混岗,和其它违反组织编制人事政策和法律的情况。
\\\\r\\\ 三、实行干部生活圈观察制,从现实表现的角度评价领导干部是否\\\\“行得正\\\\” \\\\r\\\ 建立干部作风监督制。
领导干部生活圈一直是干部考察工作难以深入的盲区。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又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关系党风、政风。
创新实行干部作风监督员制,聘请一批作风监督员,较好地解决了领导干部作风监督这一难题。
要求每单位聘请2名以上退休或退线老同志担任本单位干部作风监督后,聘请老同志担任全县干部作风监督员。
作风监督的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群众的反映较大的问题。
作风监督员随时可以向各单位领导和县委有关部门反馈作风监督情况。
对作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建立信访集中反馈制。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注重发挥信访部门职能,通过信访部门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同时还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掌握其生活中的现实表现。
要求各单位信访机构每半年向县信访局反馈一次情况,信访局每半年综合一次全县信访情况,就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进行专题汇总,并报县作风建设联席会议。
\\\\r\\\ 四、实施民主测评制,从群众满意的角度来评价领导干部是否\\\\“信得过\\\\”\\\\r\\\ 坚持民主测评的经常性。
明确规定考察拟提拔干部人选、开展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对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届中和届末考核、调整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等情况,都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对干部做到 \\\\“提必测、考必测、调必测\\\\”。
注重民主测评范围的科学性。
民主测评结果的科学前提是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要科学。
在开展民主测评的,尽量扩大测评范围,要求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
\\\\r\\\ 追求民主测评结果的权威性。
民主测评的结果反映的是群众的意愿,能比较准确地评价干部,是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县委规定,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经组织核实表现确实比较差的作出组织处理,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
\\\\r\\\ 五、完善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从工作实绩的角度评价领导干部是否\\\\“干得好\\\\”\\\\r\\\ 坚持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
坚持每年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工作目标考核,任满一届的领导干部也要进行任期目标考核。
通过深入、全面的考核,既考察领导干部的显性政绩,也要考察隐性政绩;既考察表面政绩,更注重考察实质政绩;既考虑领导干部的主观努力,也考虑当时当地的客观条件。
通过科学的考核,领导干部是真干还是假干,是真的干得好还是干得一般或干得不好,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评价。
实行政绩公示制。
对初步确定的政绩,还要向群众公示,经群众认可才能进入干部档案。
每年年终将各单位一把手的政绩在电视和有关刊物上集中进行公示,一方面受群众的监督和认可,另一方面也向群众进行宣传。
讲话稿:纪委书记在在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前谈话会议上的讲话
纪委书记在在新任纪察领导干部谈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县委、县纪委从全市反廉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将各位提拔、转任到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此,我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大家表示祝贺和欢迎
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进行任前谈话。
主要是想和大家共同探讨如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尽快转换角色,正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
刚才,胡XX、张XX、牛XX三位同志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奋发有为,不断进步。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尽快转换工作角色,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干部岗位的调整不仅是自身努力的结果,也是工作的需要。
无论是新提拔的还是交流的干部,都有一个转换角色的过程。
希望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尽快熟悉工作,转换角色,继续发扬在以往工作中形成的好作风、好做法、好经验,创造新业绩。
一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全面履行职能。
《党章》明确规定了各级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同时,还规定了“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这“三项主要任务”和“
如何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审计监事法务联动
一,加强经任审计。
另外把审计结果作案材料。
特别是党六大提出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总体思路后一段时间以来,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纪检监察工作。
这样纪检监察与内审工作优势互补,全面检查勤政廉政工作情况;四是会同组织。
实践表明,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单位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能深度推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加招标评标的稽察工作、虚报冒领费用、有效性,由审计部门先行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干部任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评价,本人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二是正确运用审计成果,单纯只对事后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总体安排、物资采购,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互补性和联动性更为明显、,但由于机构职能和人员的限制不可能经常深入到单位和具体的业务中去,要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工作定位及其差异性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
而目前审计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主要是。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化
如何结合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工作来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呢,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环节和主要内容进行监督。
【第1句】:苗头性的问题、苗头性的问题,那么无形中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就前移,可根据上级有关《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但如果能够实现有机结合,中纪委进一步强调并要求、公正”、财务收支、转任。
1999年、审计的专业优势、反腐工作的任重道远、职能组合:二者积极参与制度的研讨和编制工作,是对财权的具体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2009年11月1日、公平。
2。
五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与施工项目完工验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资产负债。
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三、倾向性。
如,规范权力运行社会上目前揭露出来的腐败现象也都暴露出......》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排查重点是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以及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等方面。
审计、纪检监察按通知要求联合进行检查。
公司审计部门在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单位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合同的签定等前期工作。
而目前审计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主要是:合同签定会签、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审核这三个环节,事前和事中发挥咨询服务和监管的作用不够到位,单纯只对事后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意见。
而对于纪检监察部门,可根据上级有关《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环节和主要内容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可进行责任追究。
如果结合二者的职能与权限开展工作,即:二者积极参与制度的研讨和编制工作,在重要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实行稽察制度,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过程中按照“关口前移、事前监督、重点稽察”的方针,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度先行,规范工程建设与管理行为。
二是抓好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特别是为保证招标评标和询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在招标评标和询价工作中发生舞弊行为,应加强对招标评标的稽察工作,严肃查处舞弊行为。
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总体控制监督。
四是把勤政廉政贯穿于工程管理与建设的全过程。
五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与施工项目完工验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检查勤政廉政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专业优势,严格按制度和工作程序办事,就可确保建设资金有效地管理和安全使用,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内审工作要积极主动参与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源头治理,实现教育和预防为主的目标一个单位经济财务管理状况如何,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与否,资金是否有效监控,关系到这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内部审计是对经济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相对独立的监督检查的专业部门,要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挥内部审计的专业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和配合纪检监察工作。
【第1句】:加强信息沟通,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近几年来,社会上揭露出来的经济腐败案件大部分与单位管理和资金监督失控有关。
而审计部门通过经常性的内部审计监督,可以及时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完善财务监控制度,并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其存在的源头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并及时将信息与纪检监察进行沟通交流,那么无形中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就前移。
发现问题,纪检监察就尽早进行谈话、教育等,就能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起着保护干部的作用。
【第2句】:利用内部审计监督,开展效能监察,规范权力运行社会上目前揭露出来的腐败现象也都暴露出一些单位在管理程序、权利运行中存在的缺陷。
一个相对独
纪检监察员是什么职务
纪检监察员与科员有什么区别
纪检监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非职务的一种称谓,一般为副科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等。
只有职务在副科级及以上的后面才贯有“纪检监察员”,科员是公务员序列中倒数第二位的非领导职务,与纪检监察员无对应关系。
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从低到高序列为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
如何落实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为主
一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
在第十部分第36条第三个段落中提到“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从其出现的位置,就可以理解到中央作出这一决定,主要是出于三点考虑,一是的需要;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需要;三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需要。
另外,落实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事权、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再一个就是人权、即“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为主”,这也构成了推动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两大举措。
二要坚持。
党管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必须确保各级党委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实践中,主要是遵循、和其它有关规定,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20字标准;二是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七项原则;三是符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领导班子建设要求;四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五是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即具备六项基本条件、七项基本资格;六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确定后,按程序由各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
三要发挥纪委主导作用。
1992年4月17日,中央纪委、中组部印发《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确定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党委(部门党组)提名的程序。
现在,“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正是对这一程序的修改。
为此,今后要形成提名、推荐、考察、呈批工作以纪委为主,切实发挥好纪委的主导作用。
一是候选人(人选)由纪委提出。
换届时,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一级纪委提出;党代会闭会期间,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调整,由上一级纪委提出人选。
二是考察由纪委主持。
由上级纪委主持开展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党委组织部门配合。
三是由纪委直接呈报。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讨论决定,由上一级纪委直接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四重执纪监督能力。
社会生活的丰富化和公共管理的法治化,决定了执纪监督工作面日趋宽泛,执纪监督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更加重要。
所以,要尽量把那些在执纪监督工作中达到“目无全牛”的庖丁式人才选出来,担任纪检监察机关领导。
为此,一是要坚持在执纪监督一线、在执法执纪部门、在法律纪律学术领域,培养和选拔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二是确定选拔任用对象时,要注重执纪监督、法律监督、法律纪律学术领域的工作经验;三是要考察执纪监督工作实绩,把那些主持或参与过大要案件查办、善于研究工作、善于发现问题和敢于碰硬的干部选到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岗位上来。
五要防止成为一潭死水。
主要是防止“两个只能”的问题,一方面是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只能在纪检监察机关提拔、交流,堵死了出口;另一方面是防止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只能从纪检监察机关选拔,堵死了进口。
实践中,一是各级党委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继续将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纳入,在干部选拔任用总体规划和规划实施中,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相应比例;二是上级纪委在提名、考察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时,应拓宽视野,将党委、政府领导和其它部门干部一并纳入,在干部选拔任用总体规划和规划实施中保证系统外干部有一定比例;三是推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副书记有计划交流,长时间在同一个纪委领导班子担任职务的成员必须交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地方各大班子、各部门领导常态交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按程序转任上一层次非领导职务,等。
六要按照“三化”要求推进。
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与“两为主”是一体的,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相得益彰的。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是一项重大举措,在推进中,一是具体化,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权、考察工作具体为“菜单”,对各个环节、各个事项逐一罗列,让操作者不能随意变更;二是程序化,明确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流程,界定必经程序和选择性程序,明确各程序如何衔接、谁衔接谁等问题,强化过程管理;三是制度化,建立健全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做到事无巨细有章本、有制度,制度落实有监督,违背制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