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刮痧的感言

06-28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组织农村村民学习刮痧感言

制造残疾。

刮痧容易造成刮痧后遗症,刮痧后遗症目前无法治疗。

大家对电影”刮痧”有什么感想

SOS

不应该只是一场误会--评影片《刮痧》  --------------------------------------------------------------------------------   2001年02月03日10:52 北京青年报  《刮痧》应该是一部能够引发我们许多联想的影片。

由“刮痧”引起的这场诉讼风波终于结束在圣诞之夜,给这个温馨的夜晚增加了更多的人情味儿。

许大同可以放心地回家与他的妻子和儿子团聚了,等着他的不再是美国的法律和警察,而是两个对古老中国特有的“刮痧”表示尊重和理解的朋友。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好莱坞式的结尾,说明郑晓龙这些年在美国总算没有白呆。

  故事发生的精神文化背景是叙述者对于中美两国存在着某种差异的认可。

具体情节有可能受到一个类似案件的启发,但这并不重要。

事实上,差异可以被叙述者制造无数的故事出来。

一个中国的老人用了“刮痧”这种方式给他的小孙子治病,在中国,这当然不会成为问题,但一个美国的儿童保护组织却可以因此把这个孩子的父母告上法庭。

影片特别强调了这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叫许大同的中国移民在整个事件中受到的伤害。

从这件事当中,我们不难发现美国人所坚持的一些原则其实包含着深刻的矛盾。

以保护儿童权益为理由的这场诉讼,居然无视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情感,甚至置事实于不顾,人为地切断这种情感,这难道是公正的吗

是不是也有点不太人道呢

这可能是影片最有价值的部分,它发现了自启蒙时代以来就被人们普遍认可的那些法则,其实也是可以被挑剔、被质疑的,先天就带有不可摆脱的局限性。

  文化相对主义倾向于强调非西方民族文化的特殊性。

这一点即使是在西方以外也是很容易得到理性上的认同和情感上的共鸣的。

所以,和《洗澡》把目标观众定位于西方不同,《刮痧》倒显然是拍给国内观众看的。

但这么快就让文化相对主义取得胜利还是显得匆忙了一点,有概念化和简单化的嫌疑。

实际生活恐怕要比电影所表达的复杂得多。

有一个细节不仅被叙述者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也被那几个儿童保护组织的志愿者忽略了,而这个细节有可能改变整个叙事的走向。

  我们也许还记得,许大同在那个证明他已经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发奖会后,为了讨好他的老板,曾打了儿子一个耳光。

作为一个父亲,许大同也许会有自己的理由,但从启蒙主义的普遍性立场来看,这个耳光应该比“刮痧”更有分量,也更能说明问题,是不能轻易放过去的。

一般说来,“刮痧”更像是一场误会,因为它是可以通过实践来证实的。

影片最终就是用了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而这个耳光说起来却有许多麻烦,至少它提醒我们注意,除了需要别人理解和认同的文化特殊性之外,全体人类还有没有应该共同遵守的价值准则

我们应该怎样处理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这种复杂的辩证关系

如果普遍性是西方的一种权力话语的话,那么,我们对自身特殊性的强调,会不会加强了普遍主义的逻辑与力量

  这样看来,《刮痧》就显得有点就事论事了,而且急于解决问题。

为什么不能留一点疑问让观众思考呢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高。

(解玺璋)

求:看完《刮痧》之后的关于法律方面的感想。

论中外文化差异—刮痧后感  这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刮痧》,感触片《刮痧》向我们展示了华人在美国由于法律制度和社会习惯等的不同而产生的一系列冲突。

充分体现了中外文化的巨大差异,以下是我观看完影片后的一点感受。

  中国人和美国的社会,当这两者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本身就有一种矛盾效果,中国人应该存在于美国社会,美国社会应该容纳的是美国人。

而当中国人进入到美国社会后会发生什么呢

影片刮痧就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影片一开始是一场颁奖典礼,在礼堂的外面聚集了一批游行示威者在进行示威游行,用大同的老板约翰的话说就是“宪法规定的那一套言论自由”。

他们反对暴力游戏,所以也抵制这个以游戏为主元素的颁奖典礼。

在这里中外文化的矛盾就已经产生了:在美国这种游行非常普遍,只要人们对某件事情不满就可以上街游行,人们反对总统某项决议的游行也不在少数;但在中国游行的情况是很少的,游行可以与暴力划上等号,更不要说去反对党和国家的决策了。

颁奖典礼的大奖被男主角许大同拿到了,他是一位来美国已经八年的移民。

在礼堂内,中外文化矛盾又爆发了,大同的儿子丹尼斯打了约翰的儿子,大同于是就当着约翰的面打了丹尼斯。

这是中国式的“当面教子,背后教妻”,也是中国式的要给老板面子。

影片后来约翰对大同的这一行为是这么评价的:“给我面子

好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

”至此影片在颁奖典礼的这一段告一段落。

  回到家,爷爷给丹尼斯

看完电影《刮痧》之后有什么感想

无感想

刮痧下乡后真实感受

砭石刮痧后的感受与医师的手法和力度有关系,与个人体质与病症也有很大关系。

一般来说会有疼痛、刺痒等感觉,不过3-5天后不适感即会自行消失。

自己出书违法吗自己喜爱刮痧,刮了二十多开,有些感想,和临床效果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愿大家加入到刮痧行

可以出书啊,好事

电影《刮痧》观后感

家里有人喜爱体育节目,NBA是一定要看的。

日子久了,我无知的老张便问我,姚明这人怎样

老张常瞅见这位中国新富略显笨拙的在球场上挥汗如雨。

同样不了解体育的我想了想,回答道,姚明是新一代中国人的代表吧,智商不知如何,情商一定不低。

  这个判语来自于他接受媒体采访(美国本土记者居多)的诸多片段。

他看起来又沉稳又机智,不可亵玩却不失友好,面对狗仔们刁钻的提问,他迅速避开地雷,幽默而凶狠的把对手抛得远远的,妙语迭出的姚明深谙作为美国人在媒体前讨好记者,讨好观众又不落身份的策略。

也许是长久的应付得到经验,还有经纪人的训练,姚明不但英语纯熟,思维方式也已极本土化。

  全球化正侵蚀每个角落,包括二十世纪骄傲富有的美国。

姚明们要比上一代移民幸运。

在开化的中国成长起来,浸淫着欧风美雨,他们无需身负太多传统价值的行囊,也无需接受太多西方人讶异打量的目光洗礼,无缘品尝在异乡为了融入而蜕变的痛苦滋味。

电影《刮痧》在我看来,密布着这种痛苦。

  主人公许大同,新移民,来美国八年,怀揣美国梦埋头苦干,作为一个电子游戏程序的设计者终获成功,并得到上司(象征美国主流文化阶层)的认可和友谊。

电影开场便是大同在业界庆祝会上以典型的美国口吻发表获奖感言。

从他说话的内容,语气,可以看出他对美国是爱慕感激的,对自己在美国的未来充满信心。

在美国,只要努力,一定会出头。

大同认为自己依然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不再为异乡异客。

他和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在家也坚持说英文,即便一点不懂英文的老父在场也不例外,为的是让下一代顺利进入私立学校,早日成为美国社会的精英。

他们言谈接物也和普通美国中产阶级一样,彬彬有礼,说一样的情话,开一样的玩笑。

然而考验却接踵而至。

  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的醒目瘀红。

这些在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自我疗法。

许大同不幸背上虐子的罪名,不得与孩子相见。

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慢慢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它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向当局要回孩子的讼争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留下的硝烟和纸屑,就是那些所谓的文化差异,还有美国式的自我中心,强硬的傲慢。

它们逼得大同承认,骨子里还是中国人。

  比如,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

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

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

而美国人(包括在美国长大的丹尼斯)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另外,作为技术精英的大同,也许没太多机会充分接触真实的社会,以至于在后来的讼争中出于劣势。

他不熟悉法律程序(即游戏规则),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不肯请家庭法的专业律师而坚持请一个版权法律师,他信任的朋友来代理孩子的案件,为自己辩护。

对方律师精于此道,指责大同有暴力倾向----大同设计的电玩英雄孙悟空,偷仙桃,毁丹炉,按照西方人的价值观,就是无视职责,肆意侵犯私有财产,是典型的流氓行径。

这个精刮刮的律师为了赢官司,刻意对《西游记》断章取义,恶意误读,把反抗的英雄说成无赖。

大同不知对方已设计好陷阱要激怒他,果然失去理智,同时也失去大好机会,落入下风……   尽管八个春秋能让人学会很多,尽管电影的结局是云开月明,翻盘大圆满,异乡游子的血脉亲情却遭受他者的质疑,身份认同也大受打击,我怎么都觉得不是滋味。

求一篇1000字的电影《刮痧》观后感

美国,身不由己“人在美国,身不由己是我在看完被圈内人士的影片之后的感受。

伴随着画面的推进,故事的演绎,一个美国社会的华人家庭遭遇跃然眼前。

以细节为支点从艺术角度来看,不难看出。

导演充分发挥的是电影的叙事潜能,而不是情节的着意安排。

中美之间的文化差异,在一个个细节中被地凸现出来。

这些细节通过人物的面部表情、目光、对话、动作等来完成。

支撑起整个影片的框架。

在影片开始,许大同设计的游戏软件获奖,他激动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

”颁奖大厅外挤满了指责电脑游戏过于暴力的示威群众;昆兰的儿子和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发生矛盾并且不肯道歉,许大同当众打了丹尼斯一巴掌;在接父亲从警察局回来时进入公寓,警卫怀疑地看了他们一眼。

这一切,都在后来的听证会上成为了对大同不利的证据。

许大同在美国拼搏了八年,美国给了他成功和荣耀。

然而,在中国很传统的中医刮痧疗法却迅速把他推向了美国的对立面。

使他想和家人一起回国,去过“安宁平静的生活。

”这种改变看起来是中西方文化的冲突,实际上是反映出了一个更值得重视的问题:文化反省。

中国人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可以通过打丹尼斯来表示对老板昆兰的尊重,而昆兰却不能理解中国人的这种“乱七八糟的逻辑。

”而美国人,他们把孩子当成了社会财富,在误以为刮痧是虐待行为之后,果断地进行了孩子与父母的隔离,并不断取证。

其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孩子免受伤害。

以亲情为切入美国人在看完这部影片后,讨论最多的当数具有中国情调的父子之情。

在大同和父亲、大同和丹尼斯这两对父子之间都刻画出较为深刻的感情关系。

在法庭上,为了不妨碍父亲办绿卡,大同谎承刮痧乃自己所为;为了不让父亲担心,他和妻子一起隐瞒真相;为了给儿子圣诞礼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爬上九楼。

片中机场那场戏颇为精彩,泪眼送别之际,想出去福利局“偷”来儿子一同回国的冒险行为。

当祖孙三代激情相拥之时,其父却冷静地说服了儿子留下。

在送丹尼斯回福利局的路上,大同和紧追而来警车玩起了游戏,只为了让儿子多享受片刻的父爱。

而在租住的小屋,分居的简宁和大同醉酒,骂自己是MOTHERFUCKER 这场戏,更是赤裸裸地揭露了他们内心的痛苦,而这种痛苦,仅仅是因为刮痧这一在中国极为普遍的中医疗法,在美国,却导致了一个家庭的分崩离析。

我们不难感受到融于片中的浓浓亲情,然而,大同的错误却是虐待儿子。

这个罪名简直匪夷所思,它反映出美国不以事实说话的法律空挡。

而那控方雇佣的美国律师在法庭上这样描述中的:“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

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象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 ......”,用以证明的许大同有。

他的“敬业”使人们质疑:他的目的究竟是保护孩子,还是拆散别人家庭。

剧中贯穿始终的矛盾,时刻捶敲着观众的思绪。

人在美国,真的身不由己

为什么一个和谐的家庭无端被这一事件搅出如许纷争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精神的本质

还只是美国社会游戏的一个小小插曲

以文化为指归导演说:“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没有好坏之分。

甚至没有高低之别。

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意识、文化宽容,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位美国的观众对我说:‘没有文化、没有文化传承的民族,是一个耻辱。

’”本片从各个角度探讨了人的品格,人的尊严,符合优秀影片关注人的准则。

一贯认为“悲剧和喜剧实际上是不可分的。

”而尽管采取了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的喜剧结局,但是,剧中洋溢的一直是带泪的笑。

美国文化中的关注人的元素,此时显得异常苍白,这从公寓保安:“早知道他会爬,我就让他进去了”一语中得到诠释,而简宁对于昆兰不解于大同为何替父承认刮痧时的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也突显了中国与美国之间的文化差异。

影片的动人之处,不仅在于它提示了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提醒人们进行文化反省,还在于它细腻感人的故事。

在中国电影普遍迷离于商业价值和文化内涵的时候,它的出现,预示了两者结合点的所在。

家里有人喜爱体育节目,NBA是一定要看的。

日子久了,我无知的老张便问我,这人怎样

老张常瞅见这位中国新富略显笨拙的在球场上挥汗如雨。

同样不了解体育的我想了想,回答道,是新一代中国人的代表吧,智商不知如何,情商一定不低。

这个判语来自于他接受媒体采访(美国本土记者居多)的诸多片段。

他看起来又沉稳又机智,不可亵玩却不失友好,面对狗仔们刁钻的提问,他迅速避开地雷,幽默而凶狠的把对手抛得远远的,妙语迭出的深谙作为美国人在媒体前讨好记者,讨好观众又不落身份的策略。

也许是长久的应付得到经验,还有经纪人的训练,姚明不但英语纯熟,思维方式也已极本土化。

全球化正侵蚀每个角落,包括二十世纪骄傲富有的美国。

姚明们要比上一代移民幸运。

在开化的中国成长起来,浸淫着欧风美雨,他们无需身负太多传统价值的行囊,也无需接受太多西方人讶异打量的目光洗礼,无缘品尝在异乡为了融入而蜕变的痛苦滋味。

电影在我看来,密布着这种痛苦。

主人公许大同,新移民,来美国八年,怀揣美国梦埋头苦干,作为一个电子游戏程序的设计者终获成功,并得到上司(象征美国主流文化阶层)的认可和友谊。

电影开场便是大同在业界庆祝会上以典型的美国口吻发表。

从他说话的内容,语气,可以看出他对美国是爱慕感激的,对自己在美国的未来充满信心。

在美国,只要努力,一定会出头。

大同认为自己依然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不再为异乡异客。

他和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在家也坚持说英文,即便一点不懂英文的老父在场也不例外,为的是让下一代顺利进入私立学校,早日成为美国社会的精英。

他们言谈接物也和普通美国中产阶级一样,彬彬有礼,说一样的情话,开一样的玩笑。

然而考验却接踵而至。

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的醒目瘀红。

这些在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自我疗法。

许大同不幸背上虐子的罪名,不得与孩子相见。

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慢慢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它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向当局要回孩子的讼争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留下的硝烟和纸屑,就是那些所谓的文化差异,还有美国式的自我中心,强硬的傲慢。

它们逼得大同承认,骨子里还是中国人。

比如,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

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

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

而美国人(包括在美国长大的丹尼斯)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另外,作为技术精英的大同,也许没太多机会充分接触真实的社会,以至于在后来的讼争中出于劣势。

他不熟悉法律程序(即游戏规则),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不肯请家庭法的专业律师而坚持请一个版权法律师,他信任的朋友来代理孩子的案件,为自己辩护。

对方律师精于此道,指责大同有----大同设计的电玩英雄,偷仙桃,毁丹炉,按照西方人的价值观,就是无视职责,肆意侵犯私有财产,是典型的流氓行径。

这个精刮刮的律师为了赢官司,刻意对断章取义,恶意误读,把反抗的英雄说成无赖。

大同不知对方已设计好陷阱要激怒他,果然失去理智,同时也失去大好机会,落入下风…… 尽管八个春秋能让人学会很多,尽管电影的结局是云开月明,翻盘大圆满,异乡游子的血脉亲情却遭受他者的质疑,身份认同也大受打击,我怎么都觉得不是滋味。

《刮痧》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故事情节至真至纯,让人感念,催人泪下。

影片演绎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以及对社会和谐地渴求、向往,同时,由于文化的差异而导致的跨文化交际的失败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故事发生在圣路易斯——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男主角许大同来美八年,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作为一位游戏开发人员,新研制开发游戏销路畅通,在年度行业颁奖大会上,他激动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了。

然而接下来的发生的一件事却使他梦中惊醒,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由于看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说明而采用中国传统的中医疗法“刮痧”给孙子治病,而这恰恰成了许大同一次小小意外事故后虐待孩子的证据,法庭上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使他百口难辩,最终失去了对儿子的监护权。

为了能让即将回家的老父亲见上孙子一面,许大同触犯法律把儿子从儿童福利院“偷”了出来;为了让儿子回到幸福的家而被迫与妻子分居;为了抢回给儿子的礼物而近乎疯狂的与强盗大打出手;为了圣诞夜和家人团聚而冒着被摔死的危险毅然顺着管道爬上位于九楼的家......一幕一幕,让人心潮澎湃,久久回味,深深思索。

《刮痧》所表现的中国人和美国人的差异,不仅在中美两国的法律、道德标准等方面,而且触及法理、观念,甚至中医理论等诸多议题。

由于时空上的差异,造成了中美—东西方文化、观念上的不同,进而表现为行为上的冲突。

差异性从时间上来说,主要表现为国家的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矛盾;从空间上来说,由于各国在地域、历史、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西方的差异,表现为民族传统精神背景、文化背景、哲学背景等方面。

所以,在分析影片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具体的故事情节方面,而要从大的文化背景下,从历史的传统等方面进行分析。

我们先来从文化的渊源方面来看,首先,中西方在哲学观上是不同的,西方崇尚理性主义的实证论,它的医学——解剖学,也是建立在这种哲学思想上,所以对“刮痧”这种口耳相传的经气之学是不能理解的;而中国哲学的特点是“天人合一”,就是要探索自然与人类的关系问题。

儒家重人文道德,教人如何做人;道家重宇宙的演化,教人适应自然。

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庭上,当许大同给他们讲述“刮痧”的原理时,在场的美国人的表现,法官听不懂他的辩词,以为他是在乱讲,甚至于他的辩护律师都不能在这方面理解他。

其次,在意识方面,中国看重的是群体意识,重视整体的价值,认为人应该为家庭社会做贡献;而西方强调的是个人主义,追求个人自由、自由思考和选择。

影片中我们也能看出许大同为了不让老父亲担心,如何和妻子痛苦地隐瞒事情的真相;为了让即将回国的老父亲见上孙子一面,如何艰苦的把丹尼斯从儿童福利院“偷”了出来。

中国人是相当重视家庭伦理的,他们重视每个人在家庭社会中的位置,强调家的观念与感情。

西方文化由于一直尊重个人的观念,他们从小就接受了“独立精神”教育,和家庭的感情较为淡薄。

美国父母相当尊重孩子的行动自由,在大原则的范围内,任子女自由发展。

再次,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承认整体和事物间的普遍联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完美统一。

而西方的思维模式是分析式的,这种思维文化群体的形成较为正式,权利、责任及身份的分配井然有序。

所以,对中国人来说,美国思维似乎冷漠、不讲人情;而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思维模糊不清。

我们再来看观念文化方面的差异,它是深层次的文化差异,比如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社会心态、审美观念等。

一个人可以在另一种文化中生活很长时间,掌握其语言,了解其习俗,但可能不理解其价值观中的某些部分,许大同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

因为在深层文化上,许大同代表的仍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这具体体现在处事观、家庭观、朋友观等方面。

在处事观方面,美国人喜欢面对事实,表明自己的观点,,并掌握可靠的信息。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人处理问题以事实为基础,就事论事。

而中国人在事实面前,人情似乎显得更重要些。

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庭上儿童福利局所列出的一个个证据,请出的一个个证人是多么的具有说服力,虽然在中国人看来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许大同所叙述的只是他如何如何爱自己的儿子,却没有有力的证据;影片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两个孩子打架,许大同当着昆兰的面打了孩子一巴掌,后来他对昆兰说:“我打孩子是为了表示对你的尊重,是给你面子。

”这儿就牵扯着东西方对孩子的态度问题。

中国人把孩子当作一个私有财产,是我生的就属于我。

虽然许大同认为打孩子是给朋友的尊重,但在昆兰看来,打人是犯法的,无论打的是谁。

美国人认为父母、子女是平等的,父母很少为孩子决定什么事情,而是让其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奋斗。

在朋友观方面,东西方文化中也包含着不同的意义。

Edward Stewad&Milton Bennet这样论述美国人的朋友关系:“虽然美国人保持许多友好的非正式关系,但是他们极少有那种很深而又维系多年的关系。

理想的境界是美国式的友谊,建立在自然发生、相互吸引以及温馨的个人感情的基础上。

人们选择自己的朋友,同时,他们又把朋友关系与社会或工作义务分开。

” 在中国,情形有所不同。

交朋友讲究的是时间愈长愈好,承担的义务愈多愈好。

理想的境界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中国人对于朋友的期望值很高,若有困难,应该倾囊相助。

当昆兰指证许大同打过孩子时,许大同指责昆兰“我一直把你当朋友,但你却在法庭上出卖我!”而昆兰感到很委屈和不解:“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诚信是美国人最基本的美德之一,你让一个美国人撒谎也相当于让他放弃基本的价值观。

影片在表现中美差异的同时,也表达了对文化趋同、文化融合的一种向往。

从昆兰走过唐人街的瓷器店,亲身尝试“刮痧”中;从许大同摆脱险情,楼下警察、居民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中,从他爬上九楼的家,昆兰一家和儿童福利院的领导向他祝贺圣快乐,欢迎回家中,观众好象看到了西方人传过了中西文化的壁垒,开始接近中国的传统文化,最终还是人间的真情战胜了一切。

故事的结局固然完美,但是也决不能忽视文化差异性的一面,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交流和沟通,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大同”的世界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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