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政治生活感言

07-22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党员的政治生日感言(范文1)

党员的政治生日感言(范文1)党员的政治生日感言范文2013年5月24日,关于我来讲是一个专门难忘又快乐的生活――过了人一辈子第一个“政治生日”。

转眼之间,入党已五年。

对党的认识也由模糊变得清晰。

在刚刚入党时,仅仅只是觉得,这是自己政治生命的开始,也是组织上对自己多年努力工作的认可和确信。

而现在,专门是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后,更多的是感受到一种神圣、一种责任、一种使命。

神圣,就是讲,那个群体是社会各界的优秀分子集合,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随随便便成为其中一员。

只要成为一名党员就必须心存敬畏,敬畏组织、敬畏人民,始终无愧于这一称谓。

也正是这种组织归属感,激励我们奋发向上、不懈努力。

责任,就是讲,做一名党员你不能混同一般群众,尽忠尽职,利居众后,责在人先,是每一个党员的神圣责任。

责任心是做一个党员的底线,也是对党员最差不多的要求。

使命,也能够讲是一种信仰,对我而言,正如誓词中所讲“对党忠诚,积极工作”,钟爱事业,努力做最好的自己,让自己的聪慧才智在事业中尽情发挥。

作为一名从事统计工作的党员,做到真实可信、不辱使命,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必须努力在五个方面十个字上下功夫,即:学习、珍惜、责任、勤奋、感恩。

一是学习。

通过学习补充能量,做到真学、真明白、真信、真用,勤于考虑、融会贯穿、触类旁通,真正化知识为能力,化知识为力量,做到知行统一。

党员政治生日感言四篇

【党员政治生日感言一】  很高兴又迎来了神圣的政治生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同大家一样有两个生日,一个是出生日,以示珍重生命;另一个是政治生日,表达对党忠诚。

政治生日活动,使我强化了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给了我接受党性教育的绝好机会。

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通过“五个一万”的活动形式,加强和改进了新形势下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政治感,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此项活动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载体,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我通过活动的开展,对照入党誓词,检查自身言行,明确了努力方向,激发了工作干劲,进而在本职工作中更能自觉践行入党志愿,永葆先进本色,坚定了在基层的中心工作中建功立业的信心。

  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又一大重大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受党组织无限关爱的同时,我觉得更应该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方面狠下功夫,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习作风,为群众、为基层作好表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党的伟大事业竭忠尽智。

一是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踏实当好人民的公仆,真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坚决不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不忘。

努力争做党的事业的骨干份子,在任

党员心得体会-政治生日感言会

政治生日感言6月29日,对于其他人而言,可能是很普通的一天,但对于我,却意义重大,因为它是我的入党纪念日,我的政治生日。

对于一名共产党员来说,把自己入党纪念日视为“政治生日”,不仅体现了组织对于党员的关怀和期望,更提醒了我要牢记入党誓词,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和责任,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为榜样,时刻查找自己的不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不知不觉间,入党已六年了。

六年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对党的理论知识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掌握,对党员的使命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认识。

生日年年过,过政治生日这还是第一次。

今天对我来说有着更深的政治意义,让我能更加牢记做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责任、追求和执着。

六年来,我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严格对照党章、党纪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安身立命的根本。

入党以来,我能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定力,自觉抵制歪理邪说和网络微信上的负面言论,不传谣不信谣,做好坚定信念的表率。

自觉修身立德,常怀律已之心,时刻牢记组织的重托、领导的教诲和家人的叮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一身正气。

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一颗初心,强化工作使命感。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初心,牢记使命,从我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加强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增强干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

紧盯一个目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学习感悟,100字左右

结合本职实际工作 争取做党员 在现实中,党员怎样才能符合标保持先进性,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呢

共产党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 一是做与时俱进的模范。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和发展;增强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紧迫感,在工作不断创新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是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共产党员无论从事何种行业工作,都要立足本职,奋发进取,潜心学习专业技能,创造一流业绩,努力成为建功岗位、促进本单位发展的模范。

认真调查研究,能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是树立高尚情操。

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还要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高尚情操,努力在各个方面成为全社会的表率。

在业余时间和社会活动中,党员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

以高尚的人生追求不断激励和鞭策自己,并担负起引领、影响和带动他人的表率作用。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是在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

共产党员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出现困难和危险的关键时刻更要冲得上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当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共产党员要能够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包括为了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生命。

五是要加强党员主观世界的改造。

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才能在改造客观世界中更好地保持先进性、发挥创造力。

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实际,不断增强党性锻炼与党性修养。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无论是什么职业,首先最要求做到的就是坚持正确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思想与政治中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立党立公,执政为民。

在自己从事的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察民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格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永远保持共产党人朝气蓬勃、昂扬斗志、浩然正气,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2022年党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感悟

2022年党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感悟一要强化制度规定执行落实。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和各级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严格执行“四个服从”,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对重大决策部署、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实行专项督办,对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

二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阳光行权、规范用权。

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党务政务活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着力规范资源分配权、财政资金管理权、人事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十项制度。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有哪些重要意义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作出这样的规定,对于保证党的政治生活的正常开展和党内外监督的有效实施,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在履行党员义务和享受党员权利方面都是一样的。

由于工作需要,有的党员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

但是,不论是否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职务的高低,都只是分工的不同、所负的责任的区别,党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没有尊卑贵贱之分,不允许存在凌驾于组织之上、高人一等的特殊党员。

不论职务高低,每名党员都必须毫不例外地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作为其中平等一员,参加组织生活。

  开展组织生活,既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

对党员来讲,参加组织生活,可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在同志的帮助下,增强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错误。

对党的组织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广泛吸收党员的正确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可以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可以经过健康的思想斗争,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巩固组织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基层组织同党外群众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来说,参加基层党组织开展的组织生活,可以直接听到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防止和克服特殊化的倾向,保持同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仅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接受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而且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决不能以特殊党员自居而不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特别是组织生活会。

向党说句心里话感言怎么写

中国共产党在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

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党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

《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联合第三国际”。

《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个纲领现仅有第三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俄文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保存的C·M·维尔巴编的陈公博《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附录《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英文版。

两种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条。

两个版本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成中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辑的《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197至199页收录了这两个版本的译文) 二大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

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08至510页) 三大修正党章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

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

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

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35至537页) 四大修正党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五大修正党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

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

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

”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415至421页) 六大党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

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

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资格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

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规定党员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348至354页) 七大党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

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

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每一个党员“一切活动的准则”。

总纲总结了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党的性质与理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

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

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九册第569至577页) 八大党章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

”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

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增加了要积极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法令的状况;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

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全文载于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报》) 九大党章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

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

特别是把林彪作为“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列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

(全文载于1969年4月29日《人民日报》) 十大党章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

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

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全文载于1973年9月2日《人民日报》) 十一大党章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

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

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

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

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

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全文载于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报》) 十二大党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二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对毛泽东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

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

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

而且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还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全文载于1982年9月9日《人民日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

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

新党章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

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

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新党章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

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

(全文载于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

) 十五大修正党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全文载于1997年9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 十六大修正党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

第三、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

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

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

第六、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

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

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

第十、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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