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署合同感言

05-27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

【第1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

【第2句】:员工签收的方式;

【第3句】: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

【第4句】: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参加“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的心得体会110月8日至10月9日,有幸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律审核专题研讨会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会”,收获颇多,感悟也颇多。

作为项目上的一个经营管理人员,要牵涉大量的经济合同,通过这次会议的学习,让我系统地了解到企业法律总顾问整个体系,在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如何构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为今后做好项目经营工作,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项目作出贡献。

  一、企业法律总顾问的定义及基本定位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专业人员。

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总顾问是连结协调企业高层管理者,各业业务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重要纽带。

  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审核重点

【第1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关于施工项目,其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对其合法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其、资质证书、、授权、财务能力及履约能力等方面。

尤其注意资质的承揽范围是否满足工程分包的需要。

因此,在引进分包商时,一定要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了再根据需要引进。

【第2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危害了企业的利益,产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

【第3句】:合同签订的审核流程  合同签订前,其合同文本必须经过各专业部门会签或会议审核,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

  三、保障措施

【第1句】:领导重视。

唯有领导重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营造一个“”的大环境,推广全员法律审核,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自觉地遵守法律审核,完善法律审核的程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第2句】:制度体系。

法律审核的长效机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来维持。

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相当重要。

【第3句】:人员素质。

法务人员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体系,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开展法律审核工作。

法务人员更要坚持学无止境,学无边界的态度,带动企业全员学习,打造,法制化企业。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的主要经营内容就是建筑工程投资、承包施工任务。

要投资、要承包施工任务,就离不开合同。

使用的合同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多,无处不在。

  所以上海在中加强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法律思维、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加强市场开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培训等;通过参与合同起草、审查合同条文、参加合同谈判、监督合同履行等企业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来强化企业的合同信用,同时通过对企业合同的审查,防范企业合同风险;通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制度,及时收集保存对外经营证据,从而在今后处理纠纷时使企业处于有利的地位。

企业在合同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招投标等各方面都有了法律顾问的把关,避免了法律漏洞,也就使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空子可钻,不得不自觉履约,从而也就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今后即使发生诉讼纠纷,由于已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也将使企业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

  规避经营风险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的风险更大、更多。

将经营风险降低到最小直至规避掉,是每个企业的共同愿望。

那如何才能将风险降低到最小或直至规避掉呢?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人员,在常年从事施工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本企业经营活动潜在的风险有着比他人更深刻的认识,从而直接可以为企业提供参谋。

另外,上海企业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挡箭牌”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处理人情关系的“挡箭牌”。

人情关系大多会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有时却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

有了法律顾问,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事我也拿不准主意,我们有法律顾问,要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巧妙地予以推托。

上海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法律事项代言人,在企业遇到各种刁难和麻烦时,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可以直接为企业出面处理。

有了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可以“有事找我们的法律顾问谈”为由,对不愿直接见面的当事人予以回避。

  对执法不守法的震慑作用。

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地方政府部门(特别是有一定执法权的政府部门)以自己是政府执法部门身份和地位对施工企业要挟或从中作梗。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是国家承认的企业内部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就会给对方有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使对手不敢提出无理要求或有所收敛。

由于特殊身份,由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出面处理相关事宜时,更会给对手一种强大的压力,从而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

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意识到企业管理渗透到法律服务中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

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

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

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

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签合作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国际贸易实习报告 在*****的实习报告我于2009年2月12日至4月30日在*****进行实习,该公司是以冶金和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公司,主要产销国是北美的美国、东南亚地区、欧洲的英国以及南美的巴西等国,该公司有业务部和单证部,财务部组成了贸易主体,我就是在其中业务部门进行实习,我们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冶金和化工产品的出口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基本的贸易业务知识,学会了电脑制作外贸销售合同,以及按信用证和T\\\/T要求制作装运及收汇单据,熟悉了通过电子邮件、MSN 、雅虎通与客户进行联系交流和业务人员按工厂要求对外报价,了解了专业外贸公司目前的发展现状,由于今年受到金融风暴的严重影响,对商业的影响尤其是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由于是以冶金和化工产品为主的贸易公司,所以对冶金和化工产品要有一定的认识,所以到公司的第一天,我就对各种冶金和化工产品进行了学习,各种冶金和化工产品的名称主要用英语来表示,如:Ferro silicon, Ferro manganese, Ferro chrome, Silicon manganese, Silicon Metal, Electrolytic manganese flake, Manganese Metal lump, Calcium silicon, Calcium carbide等,了解了各种冶金和化工产品的成分和规格,因为在贸易中产品的成分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是一项重要依据,不光要了解产品的学名,还要了解产品的代号,因为合同中往往出现的是冶金和化工产品的代号,同时各种产品的规格也一样重要,因为客户一般都是要先看样品的,在寄送样品之前一定要有符合其要求规格的产品给其看,这样才能进行下面的交易协商的步骤。

所以对冶金和化工产品的熟悉程度,是检查一个外贸业务员是否符合要求的基本指标。

可以说,我们公司的所有贸易都是建立在对各种冶金和化工产品的熟悉程度之上的。

通过几天的学习,把公司要出口的主要冶金和化工产品的名称、英文名称、成分、用途等都有了大概的了解,就开始做基本的业务了。

首先是通过整理客户资料,把有用的资料筛选出来,通过把有用的外国客户的公司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等收集好后,就开始通过写电子邮件发送希望建立业务关系的信函。

通过邮件、MSN、雅虎通等方式与国外的客户进行沟通。

这时主要通过英语进行交流,对英语的要求很高,通过不断的学习,英语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对于外贸专业人员而言,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会用英语与外商交流、谈判及写传真、邮件、书信等。

如果专业英语知识掌握不好,就很难展开工作,甚至会影响业务的顺利进行。

因此,在实习中要求我们加强英语的学习,掌握外贸专业术语基础。

通过与国外客户的交流,确定基本的订单意向,通常在客户下订单之前会给我们业务部相关的order\\\/inquiry,主要针对产品的物理性及化学性,价格及价格条款进行初步确认。

目前,由于贸易国际化、市场一体化的趋势影响,产品价格竞争日益激烈,买家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货比三家的原始状态上。

因此,客户询盘往往是几个循环才能达到最终共识。

而在这期间,业务员通常是面对很多客户询盘,在精力和时间有限的前提下,作为一个业务员如何筛选何为目标客户,何为流动客户,以达到优化业务,能否和客户以后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就显得的至关重要了。

经过反复洽谈后,得到客户确认的OFFICAL ORER\\\/PURCHSE。

接到客户订单,说明开始进入实际的业务操作领域。

可以签订对外贸易合同了,这一阶段我们可以通过和客户的谈判确定具体的合同细节,如商检、运输、保险、金融收汇(付款方式)、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

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纠纷。

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尤其像我们出口冶金和化工产品的企业而言就更重要了,每次出口的交易量都在100吨左右,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它外来风险。

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我们还要根据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国际贸易实践经验,以冶金和化工产品出口贸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以具体出口商品交易为基础,针对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交

化妆品公司优秀员工感言怎么写

化妆品行业普遍底薪+提成近日,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民事案件上升的一个。

法国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发现,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人,因为为被告没有签署与单位或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的劳动合同,酒店在经过劳动争议案件,处于被动的地位。

在这方面,专家得出结论,几名工作人员注意事项当劳动合同。

关于保护合法权利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利益,他们中许多人的“文献中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不是合同法先知工党对<中国劳动人民共和国法>问题的意见“提供了最全面,实现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条文。

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应该至少一式两份的形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寻求求职者必须先确认劳动合同是否与他们的法律约束力条件,包括签名: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应当依法成立,能够根据支付法工资,二手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细节仔细审查重大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的; 2,工作内容;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薪酬; 5,劳动纪律; 6 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阅读职位描述,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二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及规例相关的职位,做到心中有数。

争议机构和方式方法多劳动的活期结算纠纷很多。

雇员和雇主争会议上,员工可以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如果你不这样做工人拒绝调解协议或者仲裁调解申请,也可以由工人直接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工人仲裁委员会拒绝领奖,你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

邮政局的正式员工月薪待遇是多少

几年一签合同

邮政局好还是邮政储蓄好

邮局局的正式员资:一线城3000,二线城市:2500元元,三线城市:2000元元,(以上所述是每基本薪资,年终奖不包括在内)合同签订周期,按相关部门规定,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十年,邮政的正式员工没有几年一签这种说法,只要是邮政的在职正式员工,合同只签一次就可以了,三年一签或五年一签,就不是正式员工,是合同制用工。

邮政和邮政储蓄二选一的话,很难选,邮政局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家邮政局承担邮政监管责任,单位登记分为,省级,市级,区级,乡级,地方邮电所,邮政局的正式员工是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及福利。

邮政储蓄,是属于国有企业性质,单就单位性质而言,是比不上邮政局的,但是薪资待遇就说不准了,毕竟邮政储蓄是银行。

以上就是邮政局与邮政储蓄的基本情况,至于怎么选,就要看每个人自身的想法了。

国企中,正式工、合同工、劳务工和临时工各是什么概念

满意答案裁判者5级2010-02-23严格来讲,全员合同制以后,目前企业中不再有正式工这个称谓。

合同工: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称谓企业所属的劳动者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和企业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劳务工:指与企业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的一种用工形式,企业采用这种用工形式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劳动风险、降低用工成本。

临时工:是临时性的为企业提供劳务的一种用工形式,目前劳动用工中已逐渐减少这种称谓,要么合同工、要么劳务工,出现劳动纠纷后往往很难界定。

待遇方面,当然是合同工好些,即企业的正式员工。

追问: 那么如果我足够努力但是没有任何后台,可以成为合同工吧

这个不需要考公务员吧

回答: 您必须相信自己,以足够的信心展示您的实力,相信您能够抓住机会的。

补充: 企业录用员工和考国家公务员是两个概念,进企业当然无须经过公务员考试。

的感言: 谢了,我总共就40个积分,全部给您以表达我的谢意

实习生入职手续

鲁班奖奖杯中筑业协会发布中国建筑鲁班奖()评选办法 (2000)建协字第17号第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鲁班奖工程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鲁班奖证书第四条 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80个。

获奖工程的类别(见附件1)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住宅工程占2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 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 (一) 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二) 交通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三) 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 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

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1句】: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第2句】: 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高层住宅。

第六条 下列工程不列人评选工程范围: 鲁班奖图书(一)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 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 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 保密工程。

(五) 有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 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总公司)鲁班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第八条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 (一)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 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三) 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 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五) 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

鲁班奖特别荣誉企业(六) 住宅小区工程除符合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1句】: 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2句】: 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建成;

【第3句】: 所有单位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七) 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第九条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 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 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

第十条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 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三) 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

第十一项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含同,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

如果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小区开发单位申报。

第十二条 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只可申报一项鲁班奖工程。

第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允许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 鲁班奖的申报程序: (一) 地方建筑施工企业向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其主管部门建设协会申报;未成立协会的,可向该主管部门的有关 司(局)申报。

(二) 申报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三)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地方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专业性工程(包括市政工程),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专业协会的意见。

(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协会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鲁班奖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有无主要参建单位),并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加盖公章,正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

推荐二项以上(含)工程时,应在有关文件中注明被推荐工程的次序。

(五) 对于被征求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本办法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没有通过初审的工程告知推荐单位。

第十六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 内容:

【第1句】: 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第2句】: 《鲁班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3句】: 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1份;

【第4句】: 工程设计水平合理、先进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第5句】: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一式两份;

【第6句】: 评选为省、部级优质工程或省、部范围内质量最优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第7句】: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第8句】: 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份;

【第9句】: 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资料复印件各1份;

【第10句】: 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和反转片各20张;

【第11句】: 有解说词的工程录像带一盒(或多媒体光盘)。

(二) 要求:

【第1句】: 必须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鲁班奖申报表》,复印的《鲁班奖申报表》无效。

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第2句】: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第3句】: 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 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

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第4句】: 工程录像带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七条 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查。

根据工程类别和数量,组织若干个复查小组。

复查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4-5人组成,被查工程所属地区建筑业协会或部门建设协会选派1人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 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主要介绍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 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 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第1句】: 立项审批资料,包括工程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上述资料应是原件);

【第2句】: 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

【第3句】: 全部管理资料。

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资料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五) 复查小组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六) 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九条 鲁班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8人。

评审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由地区建筑业协会和部门建设协会根据评委条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确定。

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采取定期轮换制。

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左右。

第二十一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

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奖牌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

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制作说明和图样参见附件5)。

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和奖牌。

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我国建筑业发展史册。

第八章 纪 律 第二十六条 申报鲁班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会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工程复查或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已经获得鲁班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中国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鲁班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99)建协字第9号)同时废止。

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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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段时间对建筑法规课的学习,越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

越来越多的土建类注册考试都对建设法则提出了更高的掌握要求。

尤其是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

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

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

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毫无疑问,《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建筑法典,第一次把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

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

《建筑法规》用了民法通则中的连带民事责任概念,对建筑市场中相互推卸责任的混乱状态起到遏制作用。

以工程拖欠现象为例,《建筑法规》就能较好的解决此类问题。

首先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配合国家近年来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用于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符合刚颁布的《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另外, 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为了使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

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其次,要正确运用、行使对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

根据《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再者,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过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设工程后,发包方往往以其对外债权收不回来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往往无计可施。

而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债务的保全中的代位权诉讼作了明确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赋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偿的权利。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予以强制执行。

我国有关法律通过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济手段对承包方的利益进行了保护—— 只要发包方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我觉得诚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

我们不仅仅要用法律来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来支撑诚信制度,维护良好秩序的屏障。

因此我建议在建筑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系统,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服务情况等信息记录在案,打造“诚信建筑”,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来完成市场主体行为的互相约束和自我约束,这将大大缓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严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恶意压价等行为。

最后,通过立法来确保工程保险和担保的事实。

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不光是我们为了考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是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个合格的建筑师不光是要设计好的图纸,更要合理建筑规范,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真正的为公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以建筑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我在上课时听到老师讲解一条条建筑法,对我们国家在建筑方面法律制度的健全感到高兴,可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在按照法律规范执行那些法规吗

又真正有哪些人了解懂得这些法规呢

我们遇到麻烦时真的用这些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了吗

如果不是写这篇作业,也许我都不会了解这些规定,也不会知道如何利用法律要回工程拖欠款,可是原本不了解这些法规的人又何止我一个呢

如何让建筑法规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它,运用它,更好的发挥它的规范作用,恐怕是我们法制机构要完善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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