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收改革感言
学习税法的重要性,或者说学习税法的意义和作用。
税法的意义和作用 税法学习心得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种有效的。
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 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 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 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
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与再分配, 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以及的导向。
为了 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繁荣中国经济, 税法的变更也是必然的。
这也是税法稳定经济、 维护国家利益职能所要求的。
时刻关注税法变化是学好税法和应用税法的关键所在。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 税务是无处不在的。
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 应该持积极的态度。
认真学习税法、 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 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 提高信息利用率。
由于税法调整的对象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及企业、单位、 个人的直接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 并且在建立和发展我国中,国家将通过制定实施税法加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因此, 税法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正确认识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把握和认真执行税法的各项规定是很有必要的。
主要有这样几方面: (一) 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为了 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必须筹集大量的资金, 即组织国家财政收入。
为了 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 必须通过制定税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企业、 单位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项目、 数额和纳税程序, 惩治偷逃税款的行为, 防止税款流失, 保证国家依法征税, 及时足额地取得税收收入。
针对我国税费并存(政府收费) 的宏观分配格局, 今后一段时期, 我国实施, 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逐步提高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以保障财政收入。
(二) 税法是经济的法律手段 我国建立和发展, 一个重要的改革目标, 就是国家从过去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经济, 向主要运用法律、 经济的手段宏观调控经济转变。
税收作为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税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 调整产业结构和社会资源的, 使之符合国家的; 同时, 以法律的, 公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鼓励平等竞争,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例如, 1994 年实施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 对于调整产业结构, 促进商品的生产、流通, 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 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由于税法的贯彻执行, 涉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单位和个人, 一切经营单位和个人通过办理税务登记、 建账建制、 纳税申报, 其各项经营活动都将纳入税法的规范制约和管理范围, 都将较全面地反映出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这样税法就确定了 一个规范有效的纳税秩序和经济秩序, 监督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 加强经济核算,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 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 严肃查处偷逃税款及其他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 也将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 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 稳定的环境秩序。
(四) 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国家征税直接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如果税务机关随意征税, 就会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经营, 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 税法在确定税务机关征税权力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 相应规定了 税务机关必尽的义务和纳税人享有的权利, 如纳税人享有延期纳税权、 申请减税免税权、 多缴税款要求退还权、 不服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权等; 税法还严格规定了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 (五)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 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 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 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 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我国自 1979 年实行对外开放以来, 在的基础上, 不断扩大和发展同备国、 各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利用外资、 引进技术的规模、渠道和形式都有了 很大发展。
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税法的同时, 还同 80 多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这些税法规定既维护了国家的权益, 又为鼓励外商投资, 保护国外企业或个人在华合法经营, 发展国家间平等互利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 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个税改革对个人税收负担和社会收入差距将带来哪些影响
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预示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迎来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正。
作为直接对个人征收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那么,这次改革会有哪些新动作
对个人税收负担和社会收入差距将带来哪些影响
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首先引起社会关注的是起征点调整。
《草案》提出,拟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
消息一出,不少人就开始盘算起自己将来的收入,有些人为自己将可能不再缴税而欣喜,还有一些人觉得这个起征点相对于生活支出来说,似乎不够解渴。
“我和丈夫现在每个月收入都是1万多元,但扣掉房贷、日常消费、孩子上幼儿园的钱,几乎是‘月光族’。
”在上海从事媒体工作的刘欣对起征点上调后能减多少税心里没底。
据悉,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此次拟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月(6万元\\\/年),从调整幅度看,与上次力度相当。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调查数据,2022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578元,从社会的收入水平看,个税起征点与当前普通职工收入水平是基本适应的。
“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事实上,上调起征点只是“看得见”的减负,更多减负体现在“看不见”的改革举措里。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三重减税联动,即提高起征点+扩大低档税率范围+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将使纳税人负担下降。
”全国政协常委、资深注册会计师张连起表示,相比起征点上调,更值得关注的是个税改革将扩大中低档税率的级距,这对增强中等及以下收入群体的获得感至关重要。
此外,教育、医疗及住房等专项扣除的增加,也将大大减轻老百姓税收负担。
《草案》提出,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这次改革是一个综合改革,力度超过以往。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与以往单纯上调起征点的改革不同,此次个税改革运用了税率调整、专项抵扣、综合征收等措施,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同时,更好照顾了社会公平,将有效发挥个税调节社会收入差距的功能。
李旭红按照目前已知的改革方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名普通职工各类社会保险金为2000元,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的前提下,当月收入为1万元时,其目前每月应纳税额为345元,改革后平均每月最高应纳税额为90元,纳税额减少255元,降幅约为74%。
当月收入达到
【第1句】:5万元时,其目前每月应纳税额为1370元,改革后平均每月最高应纳税额为590元,纳税额减少780元,降幅约为57%。
如果加上教育、医疗及住房等专项扣除,改革后普通居民的个税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这些专项扣除是大部分家庭都会产生的实际支出,若加上这些扣除,月收入万元左右群体的实际纳税额将会更低。
”李旭红说。
平衡个体差异,专项扣除让税负更公平执行中会对房贷利息扣除等增加一定限制,不会给炒房投机者以可乘之机一般意义上,个人所得税制度有三方面功能,即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
近年来,社会上对于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期待越来越高,如何让个税更加兼顾个体差异
此次改革开出了一个“药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提出,拟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刘昆说。
“现行个人所得税是采用分类方式、代扣代缴征收的,没有考虑综合收入的完整性和纳税人负担的差异性。
”张连起说,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完善税前扣除机制、体现个税公平合理性应成为改革的重点。
“专项扣除与标准扣除均有利于降低税负,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国家只允许扣除两者之一,有的国家只能从中选择较高金额的一项进行扣除,而我国此次是两项均允许扣除,充分体现出税改关注民生的导向。
”李旭红说。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李文东工作两年多,租房支出成了他在北京最大的生活成本之一,住房支出抵个税的消息让他既兴奋又很纠结:“听说房贷利息也要抵扣个税,这会不会鼓励大家都去贷款买房
房价会不会又大涨
”“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就是所有利息支出都会被据实扣除,实际上这是不符合个税改革方向的。
”李旭红介绍,在个税改革具体执行时,一定会对房贷利息扣除等增加一定限制,区分投资型房产与居住型房产,不会给炒房投机者以可乘之机。
“专项扣除不等于无限制扣除,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相应标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向记者表示,个税的专项扣除额是为减小收入差距而设,不会因此加剧收入分配不公和带来房价上涨等问题。
税制更完善,个税迈出综合征收第一步综合征收在完善税制的同时,也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普通百姓关心的起征点、专项扣除等新举措,从税制改革角度看,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开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税制,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财产转让等11项收入分别征税,每项收入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差异较大。
《草案》提出,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分类税制最大的优点是征管成本较低,缺点是公平性较差。
”中国社科院财经研究院研究员张斌介绍,分类税制的一个特点,就是“认钱不认人”,特别是对收入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只对其每项具体收入征税,无法衡量其总体收入有多高,也难以更好调节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
“纳税人按照不同类别逐项独立纳税,会造成税收在不同收入项目之间的扭曲,存在很大不合理性。
”李旭红举例说,在分类税制下,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同属劳动性收入,但适用税率不同,8000元以下的劳动报酬适用的税率远高于同等金额的工资薪金,有人纳税过重,而有人纳税不足,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综合征收,无疑是此次改革一大关键词,将工资薪金等性质相似的劳动性所得放在一起征收,有利于更好衡量个体的收入差距,发挥好个税调节收入的重要作用。
”白景明说,综合征收在完善税制的同时,也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的个税将可能从过去依靠单位代扣代缴逐步走向个人纳税申报,从按月征收走向按年度征收,这需要财税与银行等部门通力合作,用好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更好掌握个人的收入信息,保证个税高效征收。
此次《草案》专门增加了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实现对税收的应收尽收,是税收公平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个税改革效果充分发挥的保障。
”李旭红说,针对个税综合征收,我国财税部门近年来已经做了大量准备,未来还应加强社会各方联动配合,有效堵住税收漏洞,为个税改革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求对十七大报告的感想一篇
十七大报告感想胡锦涛总书记在10月15日十七大开幕式上所做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水火不相容”是一个民间用语,一般用来比喻不能相容的对立物。
胡锦涛总书记用这个词表述党与腐败的关系,既通俗易懂,又铿锵有力,表达了我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为了配合十七大召开,某全国性网站开展了一项“十七大盛会,你最关心什么
”的调查。
从网上投票结果来看,在设定的十个选项中,“反腐败问题”的关注度最高。
虽然这只是对部分网友的调查,不一定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但也可以从中看出老百姓对惩治腐败的强烈期待。
我们党是保持先进性的政党,而任何腐败行为都是走向堕落,不彻底惩治腐败,党的先进性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体现,因此,党与腐败势如水火。
腐败已经构成了中国最大的经济损失、社会污染和政治挑战。
不管是权力私用型腐败还是权力滥用型腐败,都是超出了法定授权的范围,都是对法律的践踏。
腐败分子之所以得逞,也往往是利用法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打的擦边球。
胡锦涛总书记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反腐倡廉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
腐败行为与法律的这些千丝万缕的联系使我们在研究腐败现象时不能没有法学的视野;治理腐败时更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
更多活力激发财富创造,改革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动力,也是创造财富的动力。
十七大报告高度评价了改革开放对中国发展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将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充分说明我们党对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视。
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十七大报告用了相当的篇幅阐述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等具体措施。
收入分配是民心所系,直接关系百姓切身利益。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这些措施,明显有利于普通劳动者收入的增加,从而使更多的人进入到中等收入的行列。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现在来看,居民收入差距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要通过加大公共服务减轻低收入者负担,通过税收等办法调节高收入。
“从根本上,还是要鼓励创业。
” 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
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不可逆转的生存危机。
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十七大报告的亮点之一是改善民生。
这也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
很多网友形象地喻之为“民生盛宴”,并对党的民生政策充满了期待。
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定义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强调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即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更是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因此说,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说到底,就是共同富裕。
民主民生问题既是共产党人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活力的动力源泉。
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需要不断的通过改革来发展和完善民主制度,改善民众生活条件。
这些要得益于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施、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
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
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使全体民众能够多大程度上享有发展成果,这是衡量一个社会优越性的显著标志。
由此可以看出,十七大正是着眼于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分配制度更加公平,实现共同富裕。
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主制度法治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可以展望未来一个逐步实现了的“公平正义、法治和谐、民富国强”中国将呈现在世界人民面前。
中国教育踏上新的历史起点——学问和人生合一才是高质量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多处提到教育问题,不仅提出要“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还提出了“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无论哪个国度,也无论在什么样社会体制下,大学总是体现了这个国家和社会未来的价值取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学还承担着引领先进文化的使命。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质量观,对人才要求的内涵也是不一样的。
现在的大学生,除了要求具有创新的能力、创业的能力之外,还要注意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要认识到现在大学生的价值观决定了我们未来社会的价值取向。
应该把学生人格的养成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要从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多个方面来考虑怎么培养大学生的人格,使得他们成为具有社会责任的合格公民,这一点在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实际送来的是一颗希望的种子,大学不仅是为国家育才,还承载着许多家庭的未来和希望。
我们大学现在更多的关注的是大学自身的一些指标,并没有从大学生成长的角度去做更多的思考。
大学如果能够做到把学问和人生合一,才能保证培养的人才是高质量。
请谈谈你对税收工作的认识以及纳税服务的理解。
如何做好这项工作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围绕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拓展纳税服务渠道,纳税服务不仅在形式上得到丰富和充实,而且在质上也有了新的提升和飞跃,纳税人满意度不断增强。
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市局在全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月”活动,对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无疑是一种好形式。
税务机关所做的一切是不是为纳税人服务,能不能为纳税人服务,取决于对纳税服务的正确认识和理解。
根据我在办事服务厅岗位近十年的工作经历,浅谈几点自己对纳税服务的认识。
第一,更新纳税服务观念,确立平等关系。
首先要变管理者为服务者,树立大服务观念。
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但这种管理是税务机关通过服务的形式实现的,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供系统、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
我们的工作计划,目标设定,要求提出,考核奖励都要围绕纳税人的需求来进行,我们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要围绕纳税人满意来衡量;其次要变裁判为队员,树立平等观念。
要放下“发号施令管理者”的架子,摆正人民公仆服务者的位子。
不能一说到管理就必须“我说你听”,一说到检查就必须“我查你从”。
要真正从思想上确立征纳双方平等关系,与纳税人携手共同遵从税法。
第二,准确认识纳税服务的内涵,确立自觉服务意识。
目前我们在纳税服务方面成效显著,成绩多多。
但是也有一些纳税人仍然不满意的地方,其表现为个体性、被动性、单一性。
一是这种服务在更多的时候都是点对点的关系,是单个的税务人员对特定的纳税人个体单一涉税事项实施的。
二是这种纳税服务基本上是一种被动式的服务,即只有纳税人上门纳税时才能够享受到这种服务;三是这种服务是建立在税务机关是管理者的基础之上的,突出表现为纳税人提出之后,税务人员才予以实施。
造成这种情况的核心是被动,纳税人的意见就出在到办税服务厅办不了所有涉税事项,原因就是我们没有主动去研究纳税人的需求,精力过多地集中在“语言文明、微笑面容、窗明几净、周到热情”上,把“让座位、倒开水,陪笑脸”当成纳税服务去强调去要求。
没有真正理解纳税服务的内涵。
什么是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过程中向所有纳税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利的服务活动的总称。
根据这个认识,我们就应该多一些精力去研究如何使纳税人更省时,更省力,更省钱的纳税服务,要实现纳税主体由控管对象向商业客户的转变。
借鉴私营部门“顾客至上”的理念,将纳税人视作税务机关服务的“客户”,按照纳税人的需求提供各类纳税服务,变被动为主动,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优劣的重要标准。
纳税人的权利和感受得到重视和尊重,促使纳税人更准时,更情愿,更足额履行纳税义务。
在我们办税服务厅就有一些为纳税人服务的事情,这里列举一二:一件是刘桂花晚上10点为企业办理领购发票手续。
赵家蓬单晶硅厂距县城较远,平时用票量大,由于受限于限量供票规定,企业购票次数多,为此每当企业前来购票,无论是双休日还是节假日,刘桂花总是随到随办,还把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告诉企业会计。
有一次企业来购票路上堵车,刘桂花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才为企业办理了购票手续; 二件是赵军利打电话通知老总重新申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年度申报所得税报表栏里既没有反映收入状况又没有反映成本状况,赵军利感到这家企业情况还算可以,但为何报表里没有反映收入和成本呢?经过认真了解,她得知是该公司的会计想玩点“小聪明”,而去故意“捣鬼”。
在得知事情原委后赵军利立即通知企业老总,讲明利害,要求他们如实填写.企业老总带着会计到大厅如实填写了收入和成本,按规定预交所得税10万元,使该企业避免了税务机关的处罚。
这样一些服务都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使纳税人避免了惩罚,减少了纳税成本,所以纳税人就满意,就高兴。
但是我认为,办税服务厅的这些服务都是应该的,就税务机关而言服务的内容可以更多,范围可以更广,让纳税人更满意。
通过税务机关所有人的努力,把“方便、快捷、简化、高效”的服务目标,由我们的口号变成纳税人对我们的评语。
第三,牢记,提高服务技能。
每一名税务人员都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具体操作者。
因此,纳税服务水平要提高,必须注重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一是要在着眼于未来税收工作发展基础上,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现有税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做好总体规划,创新思路,转换机制,调整重点,改变过去传统填鸭式的单向方法,努力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
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学习和更新税收业务知识,加强实用力度,增强纳税服务技能,解决税务人员业务岗位技能问题。
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语言文明、微笑面容、窗明几净、周到热情”,“让座位、倒开水,陪笑脸”这些要求,在税收征管改革的信息化、专业化的条件下,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还要加强,通过这些属于职业道德层面的教育,解决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的态度问题。
要教育税务人员自觉遵守的各项廉政规定和服务制度,狠刹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树立税务干部公正严明、文明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
对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认识
税收风险管理是一种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是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在税收领域引入风险管理,是适应税源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顺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税务总局2012年7月启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2012年11月,省政府转发江西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江西地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正式启动。
经过两年的试点运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税部门、有的地税干部对风险管理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制约了风险管理的有效推进。
一、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的主要误区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风险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门的权利,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存在抵触情绪;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对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不及时应对甚至置之不理或应付了事;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风险监控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积极配合;有的认为在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第三方涉税信息未能充分获取的情况下,还不适宜开展风险管理;有的认为营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现在推行风险管理为时过早。
二、如何正确认识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传统征管体制的一场“颠覆性的革命”,风险管理的推行,必然导致新理念和旧思维的碰撞,必然会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认识上的不统一。
如何走出误区,正确理解和认识税收风险:
【第1句】:正确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位。
【第2句】:正确理解税收风险管理对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义。
【第3句】:只有部门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进风险管理。
【第4句】:“营改增”不影响风险管理的开展。
【第5句】:开展风险管理可以多渠道采集利用信息。
请最后总结学习财政与税收这门课程的感受。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们仍要清醒看到,在当前改革开放和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都需要一个过程,会给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由于改革开放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党的作风建设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一些贪图利益者为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用种种方式拉拢腐蚀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发一些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私欲膨胀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不够落实;有些不正之风虽经治理但时有反复;有些管理环节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
但也有极少数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税款,侵害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妨害国家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
税务机关作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于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构筑坚固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加强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样,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章》和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
一要坚持正面灌输。
健全学习制度,把抓好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使干部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要注重典型示范。
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
三要搞好反面警示。
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确对待职务,解决好依法行政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解决好怎样用权问题;正确对待人生,解决好价值取向问题。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强化自我教育。
督促干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差距,摆表现,挖根源、谈危害,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家庭及社会延伸,使干部不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都能够慎独自省。
通过系列教育,使每个干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构筑坚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健全制度,筑牢反腐倡廉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
要从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等环节入手,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学运作,不给税务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赌、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
一把手要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
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科室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
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碰硬,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制约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车住房申报制度、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
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
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体制。
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作出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复查制度;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
要建立全员岗位执法责任制体系,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要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
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
要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
特别注重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了解和掌握信息。
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正确评估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的实现。
三、强化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监督网络。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权力的滥用是最大的腐败。
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走向腐败。
针对不同层次和特点,把多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上好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廉洁从税等问题。
二是强化群众监督。
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公务员考核和干部考察,对干部进行全面的民主评议,把廉政考核情况与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工作,组织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纳税户走访,问卷调查,发放廉政监督卡设举报电话等形式,从外部对税务人员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
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纳税服务评价,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廉洁行为公开曝光,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纪律监督。
对不同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进行执法监察,建立干部违纪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