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之星参评感言

05-28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税务等级评定是怎么回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规定: “第十七条 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二)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三)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五)已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六)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  因此,存在上述文件中所述的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级别评价。

新办企业和D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再也不用为如何勾选

新办人与纳税信用等级评选新办企业和D级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企业不能勾选认证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一、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

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个体工商户可以评纳税评级吗

可以的。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1] 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的基础上,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未参评的企业可否进行沟选

新办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未参评的企业可进行勾选,否则不能。

对应未参评原因: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全部零申报的。

纳税服务人员如何培养自己的胜任特征

一、纳税服务的发展进程 近年来,基于建立的要求,特别是各地广泛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和机关效能年建设等活动,推动税务机关服务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纳税服务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一)纳税服务观念萌芽阶段:(1990年至2001年) 特别是 1997年税收征管改革,提出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首次把纳税服务明确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

(二)纳税服务工作起步阶段:(2002年至2005年) 2005年10月,制定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对税收工作中的税款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等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有了基本的行为准则,标志着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纳税服务逐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2007年5月,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召开,在系统总结纳税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2008年7月,设立了专为纳税人服务的司局级机构——纳税服务司,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纳税服务工作。

2009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制定了《全国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明确指出“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纳税服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

初步确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网站和纳税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任务,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优化平台、提高能力、强化预算、细化考评为保障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的纳税服务工作奋斗目标。

二、实现纳税服务再提升面临的主要矛盾 纳税服务工作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长足的进步。

但是,与时代要求和不断变化的纳税人需求相比,纳税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纳税服务机制与推行全员全程服务间的矛盾 一直以来,我们就服务谈服务,纳税服务工作主要局限于办税服务厅。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将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社会协作、信用管理等六个方面列为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使纳税服务工作囊括了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

由于纳税服务贯穿了税务工作全流程,需要多个部门分工合作,共同配合,协作完成。

但是,税务部门除对办税服务厅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外,其它方面的管理制度配合比较欠缺的矛盾开始出现。

(二)纳税人需求与服务现状间的矛盾 我们的纳税服务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微笑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层面上。

我们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并没有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根据纳税人需求逐步改进服务手段和方式的机制尚未完全健全完善。

今年以来,笔者尝试QQ群中担任管理员,这些QQ群主要负责纳税宣传、辅导、咨询等工作,受到了许多财会人员的热捧和好评。

另外,按照省局的安排我们在上半年向纳税人开展了一次专门的服务需求调查,下表为调查主要情况。

调查内容纳税人主要选项占总纳税人比例最好的纳税服务方式是(总选项数为2)网上办理等不见面的服务65.3%最希望地税部门通过哪种方式普及税法(总选项数为6)地税网站35.9%您对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的期望(总选项数为2)所有涉税事项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办理87.8%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最关心的是(总选项数为7)流程便捷,办事效率高32.7%您认为网上办税最需要改进的是(总选项数为5)软件程序运行快捷、稳定38.9%您最希望通过哪种方式进行咨询(总选项数为5)选项靠前的有两项:地税网站和热线电话49%您认为地税网站最需要改进的项目是(总选项数为4)网上咨询辅导53.1%您最喜欢使用哪种申报方式(总选项数为5)41.8%您认为在纳税服务服务场所办理何种业务耗时最多(总总选项数为为6)选项靠前的有两项:和发票领购53.6%您对地税部门工作哪些方面评价最高(总总选项数为为8)选项靠前的有三项:税收政策宣传、涉税事项的及时提醒、办税程序的简化。

69.39%从上表分析可知,纳税人当前主要的服务需求有两种:一是希望能够有一种快捷简易的方法让他们尽快了解税法、熟悉税法,确保交明白税,不交糊涂税、冤枉税;二是地税部门要紧跟形势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涵。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利用等新型媒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而这些需求我们目前还难以完全满足。

(三)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间的矛盾 许多税务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一方面对纳税服务认识上还不到位,工作上存在重执法轻服务现象,甚至将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对立起来,认为纳税服务必然会削弱执法的刚性、破坏执法的严肃性。

另一方面,少数地方过于注重“社会的好评”,为求得在各类测评中取得好成绩,一味迎合参评纳税人的要求,甚至通过在执法上的让步来求得纳税人的“好评”,这样的服务是对纳税服务的曲解,违背了纳税服务的本质,是对绝大多数纳税人权益的损害,也给税收执法增加了人为的困难。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与提高工作效率的矛盾 目前税务机关的电脑设备普遍存在老、旧、坏、损等问题,如笔者所在单位的电脑就主要是2004—2006年间采购的,基本上都过了折旧期,设备老化、内存小、运行速度慢,有些新的操作软件还无法运行,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当前地税机关的计算机运行程序主要由省局统一开发,基层工作人员操作软件有征管系统、高端查询软件、征管资料电子化、参数定税、两税比对、OA系统、服务评价系统等多个软件,有些操作软件间相互融合性不是很强,影响了工作流程的顺畅运行。

而且,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还没有有效整合、共享,与外界沟通不畅,信息资源的不足带来了纳税费用偏高、效率偏低等问题。

(五)素质参差不齐与提升服务水平间的矛盾 各级地税机关得不到新鲜血液的补充,导致人员老化、素质参差不齐、事多人少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很多单位人均年龄超过了40岁,工作、学习积极性不强,对新知识、新技能熟悉掌握不够,既懂业务又懂外语或电脑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前台征收人员,许多单位都聘请临时工担任,这些人听话、肯干,但工资少、福利低、没有发展的空间,很难留住高素质年轻人,且他们本身、培训的机会又极少,只能在日常工作中边干边学,基本上只能从事单纯的开票、办证等工作,对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权益保护等工作则难以胜任。

服务能力不高成为当前较为突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纳税服务水平的再提升。

三、实现纳税服务再提升的举措 (一)建立健全“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服务机制 将服务融于税务管理的全过程,尽快完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权益保护、社会协作、信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纳税服务各方面工作摒除短板、齐头并进,形成分工协作、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设全员参与、全程服务的“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服务体系。

切实强化政策服务,权利部门在制定税收政策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努力保证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下级单位要注重新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尽量避免因税法变更而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税收成本的增加。

(二)根据纳税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 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发函等多种方式,定期、全方位征集纳税人服务需求,深入分析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建立根据纳税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的机制,实现纳税人需求与创新服务举措联动制。

现阶段,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逐步建立办税服务厅、网站、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努力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服务需求,使涉税事项办理变得更加简单、易行;要突出抓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权益维护等工作,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新政策、新税法,熟练掌握纳税申报、税收筹划,有效规避税收风险,切实保护好自身各项权利;大力规范扶持税收中介结构,完善税务代理工作,切实减少纳税人税收成本。

(三)努力协调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以真诚服务赢得纳税人的满意和理解,从而实现减少执法阻力,降低执法难度的目的;建议实行以信用等级定服务等级制,对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重点服务,并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纳税人信用等级,帮助诚信纳税人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尽快建立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社会共享制,使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银行信贷、向外发展扩张等方面都能受到优待,让纳税人内生诚信纳税光荣、诚信纳税划算的意识。

牢固树立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意识,大力推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拨“钉子户”、清“老欠户”,让税收执法产生强大的威摄力和震撼力,使“老实纳税的人”不吃亏、不上当。

形成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

(四)大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切实加大硬件投入,尽快完成计算机的更新换代。

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开发金税三期工程,推行全国一体的高效率地税征管软件,实现全国地税信息共享,进而实现与银行、工商、国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不断优化归并我省当前各操作软件,增强各操作软件间的相融性,确保各操作软件运行时互不干扰。

进一步开拓互联网的运用空间,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的网上办税厅,推行网上办证、申报、开票、认证、咨询、辅导,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素质 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选拔懂外语、懂电脑、业务精的优秀人才从事纳税服务工作。

加强现有纳税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在选拔、任用、学习、培训以及福利待遇上,对从事纳税服务的干部进行适当倾斜,并实行纳税服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和非征期A、B岗制,增强高素质人才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

注重临时人员的管理培训,根据单位财力和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临时人员工资,建议对表现优秀的临时人员逐步增长合同期,直至转为长期合同工,为临时人员描绘美好的工作前景,让他们也觉得工作学习有盼头、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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