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干警获奖感言

03-01 文案句子 投稿:倾诉林

公安干警结婚对象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直系三代以内的亲属,主要是指父母、子女、配偶的政治表现,以及是否正在或曾经受过重大行政和刑事处罚。

政审应该是比较简单的,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适应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条件和个人分配意向以及录用后是否需要职务回避的情况等。

主要是:(1)报考者有无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2)有无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3)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4)是否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5)有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过罚款(罚金200元以上)以上处罚;(6)是否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7)是否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8)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无1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两年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9)近3年内有无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10)近5年内是否被国家行政机关辞退过;(11)是否符合《XXX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12)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特殊规定;(13)是否有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14)是否有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5)是否有不宜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其他问题

表扬退休民警的发言稿

公安干警中的“干”指的是在公安系统中工作的干部,“警”指的是普通警察。

因为在新中国历史上,普通警察和公安系统的干部,定义和地位是有所不同的。

在公安系统中,除了执行任务的警察外,还有其他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所以,才会出现“公安干警”的说法。

公安特警(SWAT)是一个独立的警种(你也可以将之理解为警察队伍中的精英,他们执行的基本上都是公安工作中急、难、险、重的任务)。

但换言之,它仍然是属于警察的一类。

或者说公安特警也是属于公安干警的范畴。

因此,在说法上“公安特警”跟“公安干警”没有可比性,更不存在谁比谁厉害

PS:你听谁说过“我的手或脚比我的全身更厉害”的么

~~呵呵

~~

公安干警不作为的法律条款

问题一: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申请。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必须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一款第五项。

)  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问题二: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赔偿,并建议主管部门追究相关公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  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  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第五十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怎样做好一名公安干警

清楚自己的阶级立场,知道作为国家机器的警察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知道该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鹰犬(非贬义),对被统治的人民要决不手软,对自己的主人则要唯明誓从

人民警察入党宣誓发言稿

公安座谈会发言稿

【篇一:在全县公安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全县公安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张绍军2011年9月26日同志们:今天来县公安局调研,主要是来看望大家,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与大家交流座谈,主要目的在于动员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干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作风,苦练本领,认真履职,以全新的面貌、全新的姿态和过硬的本领,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再立新功。

我们常讲,“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辞书上对“公安”有两种解释:公共安全,公安人员。

从字面上理解,“公”讲的是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安”讲的是安全、安稳、安定等等。

我对“公安”的理解是:有公才有安,先公而后安,无公则不安,大公保大安。

我虽然是第一次参加县公安系统的工作会议,但对公安工作有着比较深透的认识,对公安队伍有着十分深切的印象,对公安民警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

在此,我想先讲三层意思:一是公安工作很重要,事业很光荣。

公安机关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队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既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崇高使命,又履行着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重大责任。

二是公安工作很辛苦,任务很艰巨。

同志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始终站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身处打击犯罪的最前沿,位于管理服务的最基层,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保障生活安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是

为何作为一名公安干警

就是哦

为何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有的是一个人的理想和抱负

是为了为别人作出更有所作为的事情

声明:企算易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381046319@qq.com